他在街边“捡”了一辆电动自行车后,民警来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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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心白领,心系工作,怎料忘拔钥匙,心爱坐骑不翼而飞;贪心路人,“喜提”新车,奈何一路向西,却依然逃不出法网恢恢,接到民警电话后,只得乖乖骑车到派出所投案……近日,普陀警方在“百日行动”中经缜密侦查,在2天内迅速侦破一起盗窃电动自行车案件,并为报警人追回失窃车辆。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9月10日下午19时许,市民尤先生来到普陀公安分局白丽路派出所报案,他停在地铁站门口的电动自行车被盗了。据尤先生回忆,当天上午7时,他像往常一样,将电动自行车停在11号线桃浦新村地铁站门口的上街沿后,搭乘地铁上班。由于赶车心切,竟忘记将电瓶车钥匙拔下,便飞奔向了地铁站。18时30分许,尤先生下班回家,出地铁站取车时,发现上午停在上街沿的电动自行车,已然不翼而飞。

民警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开展调查,根据尤先生的提供的线索,结合公共视频,很快发现当日18时许,出现在报警人电动自行车附近的男子陈某有重大嫌疑。只见陈某路过报警人的电动自行车,发现车钥匙未拔走,来回徘徊许久后,将车骑走。民警随即一路循线追踪,逐步掌握了陈某的活动范围。

9月12日8时许,民警至南翔浏翔村陈某住处传唤其到派出所协助调查,却发现陈某和电动自行车均不在家。经过现场走访,民警获得了陈某的电话号码,接到民警的电话,做贼心虚的陈某当即表示,自己马上会开着盗窃的电动自行车至派出所投案。

到案后,陈某如实向民警供述了自己盗窃电动自行车的犯罪事实。据陈某交待,自己最近正想购买一辆电动自行车通勤代步,9月10日18时许,他在路过桃浦新村地铁站某出口时,碰巧瞥见了尤先生没有锁的电动自行车,再三犹豫之下,还是让贪念战胜了理智,确认周围没人注意后,将车骑走,扬长而去。

经过民警的教育,陈某对自己一时冲动的盗窃行为后悔不已。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普陀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作者:周辰

通讯员:路毅鸣

编辑:苏展

责任编辑:何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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