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和昌拟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2025年4月20日消息,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上市的方案包括: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 1 元。在不考虑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下,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28,000,000 股(含本数),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 25%;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 4,200,000 股(含本数),包含超额配售股票在内,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32,200,000 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定价方式通过公司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等方式确定,最终定价方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范围为已开通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拟用于年产 1.2 万吨光伏材料等项目、年产 2000 吨集成电路用电镀化学品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持股比例共享。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交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决议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决定则自动延长至发行上市完毕。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战略配售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确定。公司目前为基础层挂牌公司,须进入创新层后方可申报,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审核或注册的风险。公司最近 2 年的财务数据符合《上市规则》相关财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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