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不“达”意

  【缘木求鱼】   不同的语言,有不同的特点,要想表达得最“有力”且“有利”,肯定就要遵循各自表达

  【缘木求鱼】

  不同的语言,有不同的特点,要想表达得最“有力”且“有利”,肯定就要遵循各自表达的规律。

  木木

  小徐同学英语学得还行。最近,因了同学的“引荐”,小徐喜欢上了一个叫“大提提”的英国男演员。按小徐的说法,这是她第一次如此“盲目”——“大提提”的作品从来没看过,他把角色演绎到何种程度当然也一概不知,喜欢这个人,只是因为听了他朗诵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

  确实有点儿“盲目”。老徐当然就更“盲目”。好在有小徐的快速“扫盲”,这个名叫“David Tennant”(也是艺名)的演员,因为名姓里有“D,T,T”的缘故,于是被中国的“00后”(或许也有“90后”的功劳)昵称为“大提提”,是个苏格兰人。据小徐说,“大提提”朗诵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的时候,声音里带了淡淡的苏格兰口音,“简直迷死人了!”

  老徐对此倒深不以为然,因为看了小徐播放的视频,除了感觉“大提提”的声音确实磁性而好听外,对内容却是一头雾水。听不懂对方在唠叨什么,即使知道他在朗诵天下闻名的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感觉肯定也没处找。老徐找不到感觉,看到小徐喜笑颜开、手舞足蹈的样子,于是就忍不住问她感从何来。

  小徐的回答,就让老徐感觉长学问。

  小徐说,“大提提”朗诵诗歌时候的声音、神态、手势、感情等,就足以让她感动其中了,虽然对诗的内容以及要表达的思想、情绪,也是朦朦胧胧,似懂非懂,但这并不妨碍自己喜欢“大提提”,并爱屋及乌地开始喜欢上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小徐还说,真正理解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有难度,关键是“那个时候的许多单词现在已经很少用,不翻字典,就不知道意思。而且有时候,即使每个单词都认识,一整句话想表达什么,也得琢磨,还不能保证琢磨得对。”她随口举了个例子——不翻字典,谁知道“Thy”居然就是“你的”?

  虽然上学的时候英语学得很糟糕,现在当然就更糟糕,但这并不妨碍老徐知道英语的这个天生的“BUG”,即单词日积月累,几乎达到“天文数字”的量级,而且还看不见尽头。普通人在这个“词库”面前,就难免会有无力感。据专家考据,当年,莎士比亚是英国掌握单词量最多的人之一。不过,以莎士比亚掌握的最高容量21000个单词的“词库”,应付今天哪怕仅仅带了一点点专业色彩的生活,恐怕就会寸步难行了。

  中国有句俗话,“隔行如隔山”,在英语的环境下,想必隔行就真如隔了喜马拉雅山吧。这也没办法,单词不认识,当然就看不懂也听不明白,别人站在对面即使说得再热闹,你大约也只有干瞪眼的份儿。老徐对此一点儿不奇怪,让他感到长学问的是,哪怕听不懂人家在说什么,也一点儿不妨碍小徐仅仅因了“大提提”声音、表情以及肢体语言的出色而“喜欢他”。

  还能这么操作?!不知是时代变化太大了,“60后”实在跟不上“00后”的点儿,还是英语的表现力原本就太强悍,听不懂内容也不妨碍被感染。反正,在汉语环境下,这个路数大约很难行得通,因为内容太重要,关键是,听众理解起内容来,多数时候也不吃力。

  不同的语言,有不同的特点,要想表达得最“有力”且“有利”,肯定就要遵循各自表达的规律。表达路径如此不同,当然也谈不上孰好孰坏,事物都有两面性,都有优劣罢了。不过,两种语言之间的沟通,倒是需要特别注意,不能完全依了自己的语言习惯自顾自地说,否则,对方听起来就很容易犯糊涂、或者闹笑话。

  词不“达”意——别管是传达还是理解,交流双方之间就极有可能出问题,像小徐那样,在听不太懂的情况下,既然能“没来由”地喜欢,当然也完全可能“没来由”地厌恶。

  (作者系证券时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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