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锦江麦德龙、国美在线、淘宝在售食品不合格,或被作罚款处理
9月13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10期)。其中,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国美在线、淘宝网等知名平台因在售商品不合格被作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勒令下架产品等处理。(蓝鲸产经 王君wangjun@lanjinger.com)
通告情况如下:
一、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上海嘉定商场销售的标称上海明奋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鱿鱼丝
(一)食品名称:原味鱿鱼丝;商标:/;规格型号:250克/袋;生产日期:2018.2.1;标称生产企业:上海明奋实业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N-二甲基亚硝胺。
(二)经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上海明奋实业有限公司生产上述不合格食品的情况为:生产40箱(共计250公斤),已销售40箱(共计250公斤),无库存。
经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上海嘉定商场销售上述不合格食品的情况为:购入25袋,已销售22袋,库存3袋(已销毁)。
(三)上海明奋实业有限公司生产上述不合格原味鱿鱼丝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该企业在案发后主动召回涉案产品,并且停止生产“鱿鱼丝”系列产品,主动减轻了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拟对上海明奋实业有限公司予以减轻处罚,处人民币5万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462.08元。
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上海嘉定商场销售上述不合格原味鱿鱼丝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该企业在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采取整改、主动召回等措施,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拟对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上海嘉定商场予以减轻处罚,处人民币5万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158.71元。
二、国美在线迪太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长沙迪太食品贸易有限公司)在国美网上商城(网站)销售的井水豆干(香辣味)
(一)食品名称:井水豆干(香辣味);商标:/;规格型号:26克/袋;生产日期:2018.1.31;标称生产企业:湖南乡乡嘴食品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二)经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国美网上商城(网站)平台运营方为上海国美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国美在线迪太食品专营店为入驻国美网上商城(网站)的第三方商家。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上海国美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停售、下架和召回上述不合格食品。
三、淘宝享嗑一品零食金冠店(经营者为上海秋桂副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在淘宝网(网站)销售的南京板鸭味(膨化食品)和酱香牛仔骨味(膨化食品)
(一)食品名称:南京板鸭味(膨化食品);商标:/;规格型号:26克/袋;生产日期:2018.1.17;标称生产企业:潮州市福德园食品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
食品名称:酱香牛仔骨味(膨化食品);商标:/;规格型号:26克/袋;生产日期:2018.1.17;标称生产企业:潮州市福德园食品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
(二)经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上海秋桂副食品销售有限公司销售上述不合格食品的情况为:南京板鸭味(膨化食品):购入7500袋(共计195公斤),已销售7500袋(共计195公斤),无库存;酱香牛仔骨味(膨化食品):购入7500袋(共计195公斤),已销售7500袋(共计195公斤),无库存。
(三)上海秋桂副食品销售有限公司销售上述不合格南京板鸭味(膨化食品)和酱香牛仔骨味(膨化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鉴于该企业在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采取整改、主动召回等措施,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拟对上海秋桂副食品销售有限公司予以减轻处罚,处人民币6.5万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53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