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日报客户端讯(记者潘文静)记者近日从河北省发改委获悉,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从2020年1月1日起,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收费公路统一执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统一按车(轴)型收费,重新核定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为做好新旧标准衔接工作,根据有关规定,河北省发改委拟于11月中旬在石家庄市召开河北省深化高速公路制度改革调整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听证会,就调整方案征求经营者、消费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根据河北省发改委发布的公告,听证会参加人共23名,其中消费者11名,经营者2名,其他利益相关方4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2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省消费者委员会人员1名,政府有关部门人员1名。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5名;设记者席。
其中,消费者参加人通过自愿报名、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报名条件如下: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对听证事项有一定的了解,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职业等)。旁听人员报名条件如下: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能够按时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身份为石家庄市居民。
凡有意成为消费者参加人或者旁听人员的,可于本月26日前,按照下列要求和途径报名:从省发改委官方网站下载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后连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邮寄至省发改委,或扫描发送电子邮件到fwjgc@hbdr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