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在7个区实行差别化入户:大专学历即可将户籍迁入

12月16日,广东省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广州市差别化入户市内迁移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在番禺区等7个行政区内就业或创业的人员,拥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即可将户籍迁入广州市。

该文件自12月16日至12月25日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文件,广州市差别化入户政策的实施范围为: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和增城区7个行政区。

目前,广州市辖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花都、番禺、南沙、从化、增城共11个行政区。

广州市人社局称,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广州人才入户制度改革,促进人力资源集聚和优化配置,优化广州市人口结构,制定了该办法。

所谓“差别化入户”,是指在广州市差别化入户实施范围内就业或创业,符合相应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入户广州。

根据文件,在广州市差别化入户实施范围内就业或创业,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人员,可将户籍迁入广州市,在差别化入户实施范围内的行政区办理登记入户:

(一)拥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单证),或拥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或全日制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人员;

(二)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

(三)申报时须在差别化入户实施范围区域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文件解释称,通过该办法将户籍迁入广州市差别化入户实施范围的7个行政区的人员,其户籍市内迁移及相关户籍待遇由市公安机关制定的《广州市差别化入户市内迁移管理办法》及相关部门制定的文件另行明确。并且,符合该办法的人员,准予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随本人同时将户籍迁入广州市差别化入户实施范围的区域。

关于入户人员户籍,文件特别指出,人员未在差别化入户实施范围区域内具有住宅房屋地址登记入户的,在其工作单位集体户或差别化入户实施范围区域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入户;无法通过上述办理入户的,在其工作单位注册所属的公共集体户入户。

据广州市统计局最新发布的数据,截至2019年末,广州市常住人口1530.59万人,其中白云区常住人口最多,达277.96万人。

数据显示,2019年广州户籍出生人口13.98万人,出生率14.86‰;死亡人口4.83万人,死亡率5.14‰;自然增长人口9.15万人,自然增长率9.72‰。户籍迁入人口21.05万人,迁出人口4.30万人,机械增长人口16.75万人。

国家发改委《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提出,要推动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基本取消重点人群落户限制。督促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其他超大特大城市和Ⅰ型大城市坚持存量优先原则,取消进城就业生活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城的人口等重点人群落户限制。鼓励有条件的Ⅰ型大城市全面取消落户限制、超大特大城市取消郊区新区落户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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