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渚遗址公园(资料图)
省委文化工作会议发布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文化浙江工程的意见》,这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注入了强大文化的力量。如何更好发挥文化铸魂塑形赋能的强大功能,在文化改革和发展中形成领航态势、领先优势,聚力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浙江新闻客户端记者专访了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厅长褚子育。
问:当前,加快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将为浙江带来怎样的机遇?
答:省委文化工作会议作出“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的战略决策,意义重大,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文化改革和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大会提出的“五个高地”和“十个突破”,涉及思想文化领域的方方面面,不仅彰显“浙江特色”、顺应“人民所盼”、锚准“未来所向”,更是我省文化建设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举措,必将凝聚正能量,激发创造力,不但实现物质富裕,而且要实现人民群众精神富有,使文化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源泉。
就文化和旅游领域而言,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将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高层次推动浙江文化和旅游加快发展、率先发展。省文化和旅游厅将抢抓发展机遇,扛起文化担当,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坚定的文化自信,谋划实施浙江省文化和旅游“领航计划”,拓展发展空间、聚集创新要素,努力形成领航态势、领先优势,打造文化创新发展的省域范例,以实际行动勇当新时代文化改革和发展的主力军和排头兵。
问:加快推进新时代文化浙江工程中,确定要着力打造文艺精品高地。我省是如何助力打造浙产精品力作的?
答:加强新时代文艺精品创作,促进人民群众精神富足,一直以来是省文化和旅游厅的中心工作、首要任务,我们通过强化题材规划、优化创作生态、深化改革创新、办强市场主体、拓展演出市场等举措,在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方面持续发力,推出了一批具有时代特征、浙江特色的艺术精品。近5年来,歌剧《呦呦鹿鸣》等9部作品入选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等国家最高奖项,3部作品获得国际奖项;11部作品入选“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重点扶持作品,数量居全国第1位;282个项目获得国家艺术基金资助,数量居全国第2位。
省委文化工作会议提出了“打造文艺精品高地”的更高要求,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将锚准精品、聚焦“高峰”,大力实施新时代文艺精品创优工程。具体来说,一是建立重大文艺创作项目“揭榜挂帅”机制。实施当代舞台艺术精品攻坚工程,以十八大以来浙江大地发生的火热实践和生动故事为重点题材,集中资源与力量进行打造打磨,力争再推出一批具有时代特征、地域特点的艺术精品,在“五个一工程奖”“文华奖”“之江潮杯”等重大奖项中实现新突破。推进浙江省讴歌“新时代”原创主题歌曲创作,推出一批新时代的浙江“采茶舞曲”。二是加快构建拓展攀登文艺高峰的生态链。完善艺术精品创作激励保障机制,激发创作活力。办好“亚洲之光国际艺术节”等重要活动,促进艺术精品创作与国际交流。促进音乐艺术下沉发展,推动设区市及有条件的县(市、区)成立乐团,建设音乐厅,举办音乐学校,普及音乐艺术,厚植音乐创作的土壤。实施戏曲传承保护计划,确保18个戏曲剧种“一个都不能少”。花一定时间,把散落在民间的优秀曲牌抢救出来。三是建强“艺术浙军”。深化人才培育模式改革,建强文艺院校和文艺学科,形成领军人才、中青年骨干人才、未来艺术家梯度培育体系,壮大艺术创作、表演、评论、研究、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四是深化文艺院团改革。使全省国有文艺院团高质量发展指数达标率达100%,推动市级国有文艺院团实现全覆盖。优化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发展环境,构建民营文艺表演团体与国有文艺院团公平竞争、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机制。
问: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离不开数智立新。为打造数字文旅新标杆,我省有哪些重点举措?
答:当前,数字化改革已经成为推动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引领新时代文化建设的强大动力和引擎。我们将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以需求为导向,大力推进大数据与文化和旅游发展有机融合,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流程再造、制度重塑,加快形成构筑新时代文化高地的新路径。一是构建浙江智慧文旅大脑。建设文旅数字驾驶舱,打造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的大数据仓和决策分析体系。二是推动文化和旅游服务数字化。迭代升级“智慧文化云”功能,建设“艺数家”“文E家”“浙里阅”等多跨应用场景,建成一批智慧文化场馆和“未来景区”,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一体化的智慧服务。推动文化产业数字化,打造全国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高地。三是推动文化和旅游治理数字化。以问题为导向,梳理好“需求、场景、制度”三项清单,以开发“假日旅游”“旅游新业态安全监管”“文物安全监管”“互联网 监管”等重大应用场景,推进流程再造、系统重塑。
问:为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建设,我省如何高质量建设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先行省?
答:现代化的核心是人。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建设,服务对象是人民群众,要旨是增进百姓福祉,目标是滋养人的精神世界,提升共同富裕成色。到2020年底,我省已在全国率先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现在,浙江要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公共文化服务就要瞄准更高要求、更高标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高质量建设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先行省的实施意见》,下步关键是落实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文化生活的新期待。一是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加快建设之江文化中心、新时代文化艺术创研基地等重大文化地标,全力打造之江艺术长廊,展示浙江文化形象。着眼于城乡一体、全民覆盖,推动“市有五馆一院一厅、县有四馆一院、区有三馆、乡镇(街道)有综合文化站、村有文化礼堂、社区有文化家园”,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到2025年,实现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达4350平方米。加快建设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先行省,创建“公共文化服务现代化示范县”。二是提高公共文化服务品质。打造城乡一体“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实现全省100%覆盖。推动图书馆服务“云集成”,实现全省图书一键借阅、一体化管理、全省通借通还。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深化“三送一走”(送书下乡、送演出下乡、送讲座展览下乡、“文化走亲”)活动。加快公共文化场馆景区化建设,建立旅游场所文化评价制度,重点推动100个公共文化场馆成为旅游景区。大力发展研学旅游,打造“跟着课本游浙江”品牌。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推动非遗进校园、戏曲进校园常态化开展。推进影视、电视、体育领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着力提高群众文化活动参与度,推进乡村文艺团队“三团三社”(合唱团、民乐团、艺术团、文学社、摄影社、书画社)建设,到2025年数量达40000支。三是着力提升群众文化获得感幸福感。从需求侧出发,着眼文化获得、文化参与、文化愉悦、文化自信四个维度,研究制定浙江省群众“精神富有”指数,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以指数提升为导向,即时感知群众需求,迭代升级公共服务产品,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便捷度、精准性,推进流程再造、系统重塑。
问:为推进新时代文化浙江工程,接下来省文化和旅游厅还有哪些重点工作?
答:文化和旅游部 浙江省人民政府将印发《关于高质量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我们将以走在前列、示范引领的担当,实施好浙江省文化和旅游“领航计划”,在以下六个方面重点推进、率先突破。
一是以文化基因解码工程为基础,加快打造浙江具有辨识度的文化标识。基本完成文化基因解码工程1.0版,启动300个文化标识建设,其中重点打造宋韵文化、和合文化、阳明文化、南孔文化等10张左右浙江文化“金名片”,使其成为新时代文化高地的鲜明底色。
二是以彰显浙江文化在中华文明版图中的“启明星”地位为坐标,加快推进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传承。加快推进文明之源大遗址群建设,重点推动上山遗址、江南水乡古镇、海宁海塘·潮文化景观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开展“文明探源”重大考古行动,深化上山、良渚、河姆渡、跨湖桥、马家浜、井头山等考古遗址的研究传承。实施红色根脉传承计划。加强非遗区域性整体保护,建设10个省级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
三是以打造浙江省主导性产业为目标,加快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转型发展。培育和提升文化产业竞争力,力争到2025年文化和旅游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8%以上。鼓励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历史经典产业以及文化旅游产业。积极推动文化科技创新,抓好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省级科技创新示范项目建设。实施文化和旅游企业梯度培育计划,持续壮大市场主体。优化消费制度环境,扩大文旅消费,打响“浙里消费”品牌。
四是以创新文化传播方式为抓手,加快推动文化“走出去”。推进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实施“文化浙江”“诗画浙江”全球推广计划,探索建立浙江境外文化和旅游推广中心,建设省内国际人文交流基地。打造“丝路之绸”“丝路之茶”“丝路之瓷”三大交流品牌,做强“浙江文化旅游年(节)”“诗画浙江与世界对话”等品牌交流活动。发挥“亚洲之光国际艺术节”“世界旅游联盟”永久落户浙江作业,推动浙江文化走向世界。
五是以文旅融合为杠杆,加快拓展文化发展形态与空间。推进文旅深度融合,探索文旅融合主要路径与方法,制订全省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发布文旅融合发展指数。推进文化和旅游山海协作,建成十大海岛公园,推动海岛公园地区年接待游客总数达到1亿人次,旅游总收入超过1500亿元;实施26县文旅赋能计划,推动旅游总产出、游客总人次年均分别增长5%以上,旅游业增加值增长9%以上。加快打造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国家级文旅产业融合试验区等高能级产品,提升文化发展能级。
六是以构建现代文化治理体系为关键,加快提升文化发展效能。强化法治化治理,争取出台《浙江省公共图书馆条例》《浙江省乡村旅游促进办法》。加快打造“浙江省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监管平台”,深化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分类监管体系和应用体系建设,优化文化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完善文化考核评价机制,推动文化和旅游发展纳入省对所辖市、县(市、区)发展质量和水平的考核评价内容,建立以县域为单位的文化和旅游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晾晒制度。着力构建文化安全保障体系,持续加强文化阵地、文化市场、大型文化活动和文物领域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