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拘!罚款!湖北一男子这样作假……

原标题:行拘!罚款!湖北一男子这样作假...

近日,湖北荆门一男子周某

被移送至公安机关

执行期为期10日行政拘留

罚款500元

案 件 回 顾

2024年3月6日

周某在武汉某印章店

花30元购买了一枚伪造

“武汉市某消防技术有限公司”印章

7月18日

周某使用该印章伪造了一份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邮寄给沙洋某公司

获利2000元

后经周某主动投案

如实陈述了自己的违法事实

周某的行为已构成买卖印章

使用伪造证明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十九条第四项,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分别给予周某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叁佰元、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贰佰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之规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十日、罚款伍佰元。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阿 消 提 醒

消防设施是消防安全的基础

各单位切勿为了经济利益弄虚作假

否则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

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

定期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

进行检测维保

这既是对人民生命财产负责

也是对单位安全负责

来源:湖北消防、荆门消防

(注:图片及素材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电话:027-85721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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