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晚,公众号“临川发布”发布一则《关于新建水厂违规收费情况的通报》:2024年7月10日,媒体报道“村民常年不在家,仍每年交水费96元”,引发社会关注。
经初步核查,报道所指的水厂为罗针新建水厂,存在每月多收2吨基本水量水费的情况。
目前,我局已责成罗针新建水厂立即停止违规收费的行为,下一步将对违规收费户数和金额进行核实,并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
近日,有网友在“问政江西”网络问政平台反映,江西抚州市临川区罗针镇居民即使长期不在家,一吨水没用,也需缴纳“最低消费”96元。
据该网友说,罗针镇的自来水公司要求每户每年最低消费60吨,每吨1.6元,共计96元,一吨水不用也要交这些钱,超过另外加算。他认为这笔费用很不合理,罗针镇大多数人在外务工,只是逢年过节回家,用水的日子不长,用的水量也不多,根本用不了60吨水。
根据临川区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承担罗针镇自来水业务的是抚州市临川区罗针镇新建自来水厂(简称“罗针水厂”),是个人独资企业,主要担负罗针镇18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165个村民小组,约4.8万人的居民生活用水。
天眼查显示,罗针水厂成立于2011年,注册资本为120万元,法人代表为刘祥虎。
罗针镇政府调查后回复该网友称,罗针新建自来水厂每年收取最低消费96元一事属实。临川区罗针镇由临川区罗针新建自来水厂供水,根据抚州市临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临发改字(2020)40号文《关于制定临川区农村自来水价格的通知》确定我区农村自来水价实行两部制。用水单价最高限价2.0元/吨,基本水量不超过3吨/月,超过3吨按实际用水量收费。其次,罗针新建水厂为保证运营,最低用水收费标准为96元/户。因自来水厂定价管理不在镇政府职权范围内,建议诉求人可以向临川区水利局和临川区市场监管局进行反馈咨询。
关于制定临川区农村自来水价格的通知。(来源/临川区人民政府官网)
综合临川区人民政府官网信息,临川区罗针水厂设定的“最低消费”相当于5吨/月,超出规定的“基本水量不超过3吨/月”。
据纵览新闻7月10日报道,刘祥虎向记者承认曾向用户收取96元的最低收费,这是按照5吨/月的基本水量收取的,不过自从去年有关部门责令整改之后,今年开始按照文件要求,按照3吨/月的基本水量收取费用。为何整改之后,仍有网友投诉称罗针水厂收取96元“最低消费”?刘祥虎表示,可能是用户看到过往的账单产生误解。因为农村水费收缴是上门收,很多人常年在外,不了解情况。
刘祥虎反复向记者强调经营的困难。他表示,目前罗针新建自来水厂共有自来水用户6000余户,如果真的能按照3吨/月的基本水量全额收上来,也足够覆盖成本,实现盈利了。但是实际上收费很困难,农村自来水不像城镇的可以线上付款,只能工作人员挨家挨户地上门收。“6000多户,收到3000户就不错了,实际上一半都收不到,罗针水厂一直在亏本经营。”临川区水利局工作人员则表示,去年有人投诉罗针水厂水价按5吨/月收取,并在当时就前往罗针水厂,责令其做出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