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日本海军陆上攻击机发展简史(三)

写在前面的话:本文节选自横森周信著「海軍陸上攻撃機」(Land based Naval Attack-Bomber)全文略有删节,2022年12月26日首次发表于“战史编译”公众号,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仅作为学习交流之用,不代表译者认同其原文观点。

决定命运的海军裁军条约

九三式陆攻正如之前所提到的那样,在最初是作为舰载机研制,后来才转作为陆基飞机使用的,从一开始就作为陆上攻击机研制的大型陆基作战飞机是昭和七年由旧海军自己的研制单位广工厂试制的七试特种攻击机。在对此进行论述之前,必须要对对旧海军的建设构成重大影响的华盛顿和伦敦两个裁军条约的内容加以说明才行。

大正十一年(一九二二)二月六日,美·英·日·法·意五国在华盛顿签署了限制海军军备条约。

其内容大致如下。

各签约国主力舰(战列舰)的建造总吨位以标准排水量计,英·美不得超过五十七万五千吨、日本不得超过三十一万五千吨、法·意不得超过十七万五千吨。各签约国每艘主力舰的排水量不得超过三万五千吨、舰上搭载主炮口径不得超过十六英寸。

各签约国航空母舰的建造总吨位,英·美不得超过十三万五千吨、日本不得超过八万一千吨、法·意不得超过六万吨。航空母舰单舰标准排水量规定不得超过二万七千吨,但各签约国可在不超出条约规定的航母建造总吨位的情况下,建造两艘标准排水量不超过三万三千吨的航空母舰。舰上搭载火炮口径不得超过八英寸,口径超过六英寸的火炮数量不得超过十门。

除主力舰、航空母舰以外的军舰单舰排水量不得超过一万吨,舰上所载火炮口径不得超过八英寸。

除此之外,还签署有禁止使用潜艇和毒气的条款。

紧接着,上述五国又于昭和五年(一九三零)四月二十二日,在伦敦签订了海军裁军条约。

伦敦海军裁军条约除规定有至一九三六年为止,英·美·日三国各自放弃华盛顿条约允许的主力舰建造份额、报废部分现役主力舰(日本报废舰为“比睿”)、不得建造标准排水量一万吨以下、主炮口径超过六点一英寸(一百五十五毫米)的航空母舰,不得建造标准排水量二千吨以上火炮口径超过五点一英寸(一百三十毫米)的潜水艇等诸多条款外,还特别对英·美·日三国主力舰·航空母舰以外的舰船保有总吨位进行了限制,规定至一九三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为止,各国拥有吨位总数不得超过—

巡洋舰A(主炮口径超过六点一英寸):

英 十四万六千八百吨、

美 十八万吨、

日 十万八千四百吨。

巡洋舰B(主炮口径不超过六点一英寸):

英 十九万二千二百吨、

美 十四万三千五百吨、

日 十万零四五十吨。

驱逐舰:

英·美 各十五万吨。

日 十万五千五百吨。

潜水艇:

英·美·日均为五万二千七百吨

依照华盛顿海军条约规定,日本计划中的八八舰队的主力天城型战列巡洋舰二号舰赤城与加贺型战列舰一号舰加贺均被改造成为了航空母舰

对于这个伦敦海军条约,当时国内的舆论基本上持一种肯定的态度,全权代表团在返回国内的也受到了隆重的欢迎。

然而,却在海军内部遭到了强烈的反对,甚至还上演了军令部长·加藤(宽治)大将由于极度痛恨政府的软弱外交,不等全权代表团成员之一财部(彪)海军大臣回国就愤然宣布辞职的一幕。

由于日本国内相当一部分人认为在伦敦裁军会议上日本是在英美两国逼迫下签署了条约,华盛顿、伦敦两个裁军会议都是英美两国削弱日本实力的阴谋,因此产生了强烈的危机感,反英美情绪急速上升,再加上此时日本国内经济萧条,政界丑闻不断,致使右翼势力势头高涨,最终导致1930年11月14日,时任日本首相浜口雄幸在东京车站遇刺。

按照该条约的规定,日本与美·英之间,主力舰(战列舰)和航空母舰的保有比例为百分之六十,重巡洋舰的保有比例为美的百分之六十、英的百分之八十一,轻巡洋舰的保有比例为美的百分之七十、英的百分之五十二,驱逐舰的保有比例为英·美的百分之七十,只有潜水艇的保有比例各国是一样的。

平心而论,应该说这是一个与与会各国国力相符合的,比较妥当的比例。之所以这么说主要是因为在上世纪二十年代末至三十年代世界经济正面临着空前的大衰退,各国均绞尽脑汁寻求缩减军费,华盛顿条约虽然确实有限制日本势力的扩张、稳定亚洲政治局势的目的,但伦敦条约与其说是针对日本,倒不如说是为其自身裁军寻找理由,日本扮演的可以说是一个受“连累”的角色。

实际上,在伦敦条约正式生效之前曾经讨论过的英·美方案中,甚至包括有诸如至一九三五年为止全面禁止建造潜水艇、将航空母舰的建造总吨位由华盛顿条约规定的数字进一步压缩至英·美各十万吨,日本六万吨等这样相当极端的条款,可见其国内经济不景气的问题有多么严重。

可是,从日本的角度来看,在世界经济不景气的大背景下,自己不仅深受英美的金融政策收紧和愈演愈烈的贸易保护主义之苦,国内还由于异常天气的影响遭遇了持续的冻灾,在国民之间,认为当前的问题只有向海外扩张寻找资源才能解决的情绪已然十分高涨。

再加上,由于此前签署的华盛顿条约、对华九国公约、太平洋四国条约等,已经限制了日本的海外扩张能力,如今又要听信英美富裕国家的煽动将海外扩张的先锋·海军的作战力量限制在仅能防御自保的水平,因此认为这样下去日本将坐等灭亡的忧国论者也获得了相当一部分人的强力支持。

七试特种攻击机计划

视伦敦条约的签署为外交上的软弱而痛心疾首的旧海军军令部为了弥补水面舰艇的劣势,遂决定大力发展不受条约限制的航空兵力量,先是在第二年昭和六年(一九三一)的第一次军备补充计划中,将飞行队的数量由原来的十四个一举增加到了三十一个,紧接着又于昭和七年四月,在横须贺设立了海军航空厂作为海军航空技术的研发中心。

前原谦治少将被任命为首任厂长,随即制定了被称为“七试”(昭和七年度试作计划)的一连串的试作机研制计划,并一一付诸实施。

在七试计划中,除舰上战斗机(三菱·中岛)、舰上攻击机(三菱·中岛)、三座水上侦察机(爱知·川西)三个由民间厂商竞标研制的机型之外,还根据航空本部长·松山(茂)中将的提议,向广海军工厂下达了研制·开发旧海军首款以陆地为基地的远距离攻击机“试作七试特种攻击机”的指示。

昭和七年度试作计划中参与竞标的三菱 七试舰上战斗机 由于性能未能满足海军方面的要求与中岛七试舰战一道双双被判定为不合格

广海军工厂是因为自昭和二年引进德国罗尔巴赫公司的技术首次试制全金属单翼双发飞行艇以来,在金属制大型飞机的开发和制造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技术资料,所以才被选中的。

松山航空本部长的构想如下:

“由于裁军条约导致航空母舰的保有量受到了限制,进而导致可以伴随舰队作战的飞机的使用数量也受到了限制。作为弥补的手段,可否研制出一种可以直接从陆上基地起飞对舰队作战提供帮助的强有力的飞机?”

而受命对该机种进行研究的就是当时的航空本部技术部长·山本五十六少将(后来的联合舰队司令长官、元帅)

在此之前,旧海军由沿岸基地起飞执行远距离海上作战任务的机种是飞行艇(注:机身为船型的水上飞机),其任务的性质仅限于巡逻、搜索和水平轰炸等,其性能亦不过仅有巡航速度八十至一百节(约一百五至一百八十千米每小时)、续航距离一千至一千二百海里(约一千八百五十至二千二百千米)、载弹量约一吨左右的水平而已。

美国海军装备的P系列巡逻机,比如说道格拉斯的P2-D之类,也拥有着与这些飞行艇大体相当的性能,只是在续航距离方面稍短机动性能相比飞行艇更为轻快,虽然具有空投鱼雷攻击敌舰船的能力,但其作战范围顶多也就局限于沿岸防御的水平。

昭和七年度试作计划中参与竞标的三菱 七试舰上攻击机 由于性能不佳未能中选

可是,航空本部设想中的新型陆上攻击机,其目标主要是为了在主力舰队实施海上决战时,作为可以弥补航母舰载机劣势的重要补充力量,由陆地基地长驱直入参加海上决战以鱼雷攻击和水平轰炸协助歼灭敌主力舰队,与美国的P系列巡逻机在作战思想上有相当的区别,因此对于其性能的要求也相应地变得十分复杂严格。

当时的航空本部在这一点上是如何具体统筹安排的虽然如今已经不得而知,但总而言之,为了弥补航母的劣势,利用散落在太平洋上的由日本委任统治的诸岛屿作为“永不沉没的航空母舰”部署陆上攻击机而不是舰上攻击机的点子,对于正因裁军问题致使舰队航空兵力相对于美国已居于劣势而头疼不已的旧海军当局而言,无异于是天赐的妙计。

广厂试作七试特种攻击机,正如其名称之前被冠以的“试作”二字所表达的那样,首先就是为了论证这一设想的可行性,才得以立项进行开发研制的。

该机的研制工作没有交给民间厂商,而是交由海军部门来负责,应当说在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这一点。

其设计规格为,搭载额定功率为九百马力的九四式W型十八气缸液冷活塞发动机二台,主翼面积为一百三十平方米,正常起飞总重量为十一吨(含武器载荷二吨),最大平飞速度为一百三十节(约二百四十千米每小时),巡航速度为九十节(约一百六十七千米每小时),续航距离为二千海里(约三千七百千米)的全金属单翼机。

试作七试特种攻击机研制的技术基础—广厂九零式一号飞行艇(H3H-1)

与广海军工厂此前于昭和六年试制的九零式一号单翼飞行艇(仅生产一架)相比,机翼总面积和机体总重量大体相当,发动机功率提升了百分之五十,速度性能略有提升,载弹量与续航距离则几乎是九零式一号飞行艇两倍以上的数值。

当时的航空本部对于这一机种抱有什么样的期待,基本上已经可以推测出来了。

九五式大攻的诞生

七试特种攻击机的设计工作在和田操中佐(后来的航空本部长)的指导下,主要由冈村技术少佐负责。

据冈村少佐的备忘录所载,由于并没有提出特别复杂困难的要求,因此设计本身并没有那么困难,不过,所采用的罗尔巴赫式的全金属应力蒙皮构造虽说已经在之前研制飞行艇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是由于结构上的减重对于飞机的续航能力具有非常直接的影响,所以在这一点上吃尽了苦头。

试作七试特种攻击机(G2H1)

其一号原型样机于昭和八年(一九三三)四月二十九日天长节(天皇的生日)当天在广海军工厂制造完成,然后被暂时分解为散件装船送回横须贺工厂航空机部,再于五月初重新组装完毕后,于五月中旬的某天,在横须贺工厂航空机实验班的宗雪、小田原两名少佐的操纵下完成了首次飞行。

在航空本部负责本机研制相关工作的山本五十六技术部长也在首飞时亲临现场观摩,在现场所有人共同的期待与注视之下安全起飞顺利离开地面的巨型飞机(当然是以当时而言)在以低空通场的方式飞临机场上空丢下一封内容为“各操纵面略显沉重,除此以外一切正常”的通信文书之后,便径直飞向了预定的试飞地点霞之浦机场。

七试特种攻击机从其后的试飞结果来看,虽然性能基本上满足了设计上的要求,但是存在着发动机故障频繁,机身过于细长刚性不足导致的机尾震颤,以及辅助翼在大迎角盘旋状态下容易出现翼端失速等诸多技术问题,另外,虽说该机能性达到了设计的要求,但以其九十节的巡航速度显然过于笨重,而过于厚实的机翼和巨大的固定式的起落架又使得该机被认为在空气动力学方面已经没有了进一步提升的潜力。

在这样的一种状况下,旧海军当局依然在昭和九年这个时间点上,继在广海军工厂生产了六架原型样机之后,决定将该机交由三菱量产,计划以该机为基础组建海军的陆攻部队。同前面提到过的最终以九三式陆攻的名义装备服役的失败之作·七试双发舰攻一样,其目的主要是为了能够让飞行员以及地勤人员获得运用保养维护双发陆基飞机的经验。

不过就在此前一年,由海军委托三菱方面以研究机名义试制的八试特侦在当年四月完成后,在试飞中取得了划时代的优异性能,显示出了发展成为陆上攻击机的巨大潜力。

九五式陆上攻击机(试作七试特殊攻击机、G2H1 、“大攻”)

翼展:31.68米

全长:20.15米

全高:6.28米

主翼面积:140平方米

自重:7,567千克

总重:11,000千克

发动机:广九四式一型液冷W型18气缸900马力发动机X2

最大平飞速度:132节/高度1,000米

巡航速度:90节

爬升能力:爬升至3,000米高度耗时9分30秒

实用升限:5,130米

续航距离:1,080~1,557海里

机组成员:7名

武器装备:7.7毫米口径机枪X4 250千克炸弹X6或400千克炸弹X4

随即便以九试中型陆上机的名义获得了试作指示,其一号原型样机于昭和十年六月制造完成,而在这个时间点上,七试特种攻击机亦被暂定为制式的陆上攻击机列装部队,被旧海军授予了“九五式陆上攻击机”的制式名称。

然后,随着九试中型攻击机的称呼在此后被简称为“中攻”,九五式陆上攻击机也就成为了所谓的“大攻”。

可是,就在三菱方面于昭和十一年准备正式投产九五式陆攻之时,海军方面又变更了主意,决定将九试中攻以制式九六式陆攻的名义投入量产,因此九五式陆攻仅在三菱生产了区区二架之后即宣告停产,其生产线亦被九六式所继承。

作为一款作战飞机而言,九五式陆攻的研制最终未能获得成功,其价值充其量不过是一个用于探索陆上攻击机未来作战方式的试验平台,不过,即便如此,由于该机的制造技术亦被三菱所继承,因此该机作为三菱大型全金属飞机的基础技术资料还是被认为具有相当的价值。

有关该机在中国事变中的作战经历、以及戏剧性的结尾收场,本书将在其他章节加以论述。

另外,值得注意的一点是,九五式陆攻的攻击武器仅有炸弹,鱼雷攻击似乎完全未在考虑范围之内。

说明被认为是旧日本海军陆攻的特征之一的鱼雷攻击能力,至少在方案论证的早期,并非是一个必备的条件。

—未完待续—

打开APP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