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谢宇自我剖析时:“多处引经据典”,为何弑母行为会被浪漫化?

吴谢宇弑母案在“一审判决结果”释出后,除却亲属们略有异议,公论上基本是认可的。不过有必要说明的是,随着“庭审过程实录”的公开,吴谢宇在庭审过程中的“自我剖析”也被更立体的打开。

要知道先前媒体也曾以非虚构报道的方式释出过“庭审细节”,但受限于文字无法将吴谢宇在庭审现场的情绪特征全数托出,舆论层面也只能基于“标签”(“妈妈很像死前的林黛玉”)进行谈论。甚至就报道的呈现,总让人觉得吴谢宇“极度理性”,因为就其袒露作案心理的话术,完全可用逻辑清晰来形容。

只是当我们透过“庭审过程实录”才发现吴谢宇在现场几度哽咽,尤其在谈到父母关系的时候,他基本上是失控的。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只有暂且先撇开吴谢宇在弑母后的表现(骗亲友钱,到处挥霍),才可能进入更为细腻的情感分析理路,要不然很容易被“块状逻辑”(比如:吴谢宇要是真的后悔弑母,为何还会“诈骗亲友”?)淹没,彻底否定亲缘的微妙情感。

当然我们不否认“块状逻辑”是有现实意义的,因为对于真正的“逻辑自洽”,在细微处成立的同时,在大方向上也是勉强可讲得通的。而对于吴谢宇弑母案而言,我们之所以在判决定性后,还要追闻吴谢宇的“自我剖析”,就在于我们需要搞清楚他对于弑母行为的认识,到底有多少是清晰的。

在“庭审过程实录”中,吴谢宇有两处表述值得玩味(他在庭审中也直言自己所做的每一件事情,都要从小说和电影中找到一个人):其一、在谈到父母的感情怎么样时,吴谢宇说就像“杨过和小龙女一样”;其二、在谈到烧掉自己的电脑及个人物品(逃亡过程)时,吴谢宇用“黛玉葬花”比拟。

总而言之吴谢宇对于弑母前后的心理复盘都显得比较浪漫化。在这个问题上除却高学历对吴谢宇表达能力的塑造,更多的推动应该是基于“想象的念头”,也就是吴谢宇在讲述“作案动机”中强调的“我以为”。虽然从判决结果上看这些表达显得苍白无力,但是就追溯吴谢宇整体的精神活动却是必要的存在。

一般来讲,感觉错觉和幻觉错觉算同一类型,但它们和想象的表现特征不同,因为前者的主体是被动的,受制于感觉本身;后者的主体是相对主动的,是通过纯粹的想象或者想象结合现实创造出来的。

所以在看待吴谢宇“庭审过程实录”中的“浪漫谈吐”(他在庭审中也直言自己所做的每一件事情,都要从小说和电影中找到一个人)时,就应该更为细化一些,比如哪些属于感觉错觉,哪些属于幻觉错觉(当然也可能是混合存在的)。

就如吴谢宇在看待父亲亡故的事情上,他之所以会生出“帮母亲解脱的念头”,应该是感觉错觉和幻觉错觉综合导致的,他感觉母亲不快乐,应该是基于母亲日常的表现(言语的,行为的),而幻觉的出现是缘于“母亲的失落”跟之前的“家庭小确幸”严重反差,以至于他觉得帮母亲解脱是对的。

另外对于吴谢宇在庭审过程中的“自我剖析”,有多少是“真诚袒露”,有多少是“逻辑自洽”,也只有他自己知道(或许也不是很知道)。因为就案情事实来讲,就算吴谢宇再怎么不懂量刑尺度,他应该也是有基本判断的。

所以庭审上的“一问一答”,最主要的还是为看吴谢宇怎么进行“自我剖析”,因为这不仅关乎最终的判决定性,还关乎如何理解人性异化过程中的变量作用(内部变量和外部变量)。说到底仅是以悲叹的话术谈论这场悲剧是不够的,还需要正视悲剧合力处的不确定性。

当然我们能从他(她)人行为中给出准确理解和恰当评判简直太难,就像我们根本无从得知,将自己的想象描述得栩栩如生的孩子们,是否真的觉得所描述的事情是真实的。因为“认识力”但凡放到具体人头上,就会出现绝对的差异。

与此同时,法理证据链再怎么强调严谨性,也只是基于实证逻辑而言的。而回到心理分析的层面,潜意识在法理程序中的重要性还是被低估的。并且多是基于“教训的析出”而言的,对于具体案情的定性没什么太大影响。

因此吴谢宇在“一问一答”中的表现,即便算得上比较能表达的“犯案者”,但是依然离全面托出自己还很远。就如歌德所强调的:“印象必须在脑海中静静地存在很长时间,才会宣布自己愿意被诗意化(浪漫化)”。从这个意义上而言,吴谢宇只不过是在释放部分记忆,而那些作案过程中的瞬间触动,有可能被无意识地回避掉。

不过从另一方面说,每个人都对这种潜意识智力活动有所了解。通常我们总是苦恼于建立意识流的顺序,并且多是失败的。基于这样的普遍性,那么吴谢宇不管是作案前、作案中、作案后,都还是可能陷入潜意识混乱,即便看起来“很自洽”。尤其对于诗意化(浪漫化)的建立来讲,它本身就不是靠逻辑进行的,更多的基础在于“出其不意”,在于情感和现实的疏离。据此去看待吴谢宇的“自我剖析”,也只能说他在努力去忏悔,至于他到底是否认识到自己错在哪里,他或许也不那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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