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俄文译版)
1921年初,中共早期组织负责人陈独秀、李大钊、李达等人多次商议、筹措召开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并将相关情况报告给共产国际驻中国代表马林,意见达成一致后,函告北京、武汉、长沙、广州等地党组织,推选代表来上海出席党的“一大”。
1921年7月23日,13位各地代表汇聚上海(后转至嘉兴)举行党的“一大”,宣告中国共产党正式成立。据与会的董必武、李达等人后来回忆:“一大”闭会不久,中央机关遭到破坏,收藏的文档散失殆尽。当时“一大”有两个文件,为保密需要,既没标题也没日期,散会时都被马林带走,后来就没了下落。
“一大”的两个文件什么题目、内容,多年一直不为人知。1956年12月,原苏联把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的档案移交给中国,清理这批文件时,发现一份俄文版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以下简称《纲领》),中央档案馆将《纲领》报请董必武同志鉴别,他在复信中说:“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虽然是由俄文翻译出来的,在未发现中文文字记载以前,我认为是比较可靠的材料。”
1960年9月,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图书馆,发现中共“一大”代表陈公博的英文版硕士论文,附录中有《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决议》和《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经阅查内容和译文时间,认定是中共“一大”的两个文件。英文版《纲领》传回国内,与俄文版对照,除具体文字稍有出入,主要内容基本相同。
《纲领》共15条,约700字,文中明确规定:“本党定名为中国共产党。革命军队必须与无产阶级一起推翻资本家阶级的政权,必须援助工人阶级,直到社会阶级区分消除的时候,直至阶级斗争结束为止,即直到社会的阶级区分消灭为止,承认无产阶级专政;消灭资本家私有制,没收机器、土地、厂房和半成品等生产资料。”
《纲领》对党的组织、成员也制定出具体条例,如关于党员条件:“凡承认本党党纲和政策,并愿成为忠实的党员者,经党员一人介绍,均可接受为党员,但在入党前必须与企图反对本纲领的党派和集团断绝一切联系。新党员入党后为候补党员,接受党组织的考察,考察期满经党员讨论和党组织批准,才能转为正式党员。”
《纲领》对党的组织原则、监督机制也做了详细规定:“凡有党员五人以上的地方,应成立委员会。超过10人的应设财务委员、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各一人。地方组织必须接受中央的监督和指导。党员人数多时,可派他们到其他地区去工作,但是一定要受地方执行委员会的严格监督 。”
《纲领》虽不是正式党的章程,但已具备党章的初步体例,拥有了规章的作用,它明了扼要地阐述了党的宗旨和目标,并通过革命精神和不懈奋斗得以实现,在时隔百年后的今天,依然闪耀着引领航程的光芒。
文并供图/周铁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