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了官司拒不履行判决,以为把钱藏起来或者一直拖着就没事了吗?12月26日上午,南通启东人顾某因为有能力执行法院的判决而拒绝执行,被判了刑。
顾某向于某借了12万元,但迟迟没有归还。2011年,于某一纸诉状将顾某告上法庭。法院判决顾某十日内归还本金并支付利息,顾某依然没有按期履行。在法院执行干警的努力下,顾某在2013年还给于某11万元,承诺剩下的钱款分期还完。
南通启东市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倪栋威:顾某在没有履行还款协议的情况下,将已经被法院查封的房产出售给他人,得款之后仍然没有履行生效民事判决。2018年5月17日启东法院将顾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犯罪线索,移送了启东市公安局侦查。
2019年4月25日,顾某被民警抓获,虽然在被抓前他已经归还了剩余钱款,但是因为在履行义务之前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顾某被启东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启东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倪栋威:顾某这个案件也提醒广大案件的被执行人,应当及时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如果在有财产的情况下没有履行,那么有可能涉嫌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