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据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公布的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结果,在抽检的393批次样品中,5批次不合格,其中2批次 产品检出酒精度不合格。
抽检公告显示,淮南市田家庵区尚佳来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沈阳市润香坊酒厂生产的红枣枸杞人参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同样不合格的还有滁州市天长市盛腾食品商贸有限公司仁和路店销售的、标称滁州佳茂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轻饮米昔(原味)。
资料显示,酒精度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重要理化指标,含量不达标主要影响产品的品质。酒类中酒精度未达到产品标签明示要求,可能是个别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准确控制酒精度;也可能是生产企业检验器具未检定或检验过程不规范,造成检验结果有偏差;还可能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
编辑 张明璇
校对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