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历售卖产业链曝光 智联招聘销售员等五人获刑

淘宝店主郑某主要以售卖个人信息为营,他不单从解某处购买黄某偷来的数十万份个人简历,还从智联招聘销售员卢某、王某处购买,后两人则是明知郑某无合法手续,还向其出售数十万条个人简历。

8月30日,北京朝阳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五人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被判处徒刑四至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至三十万元不等。

指控丨五人买卖个人信息数十万条

公诉机关指控,黄某于2016年10月至2018年6月间,非法进入北京网聘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联招聘)账号内,盗取个人简历信息出售给解某,违法所得20余万元。

解某于2016年10月至2018年8月间,将从黄某处非法获取的个人简历信息出售给郑某,违法所得60余万元。

2018年3月至6月,北京网聘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员工卢某和王某将公司企业客户账号非法出售给郑某,分别涉及个人简历信息12万余条和4万余条。此外,王某还在2018年6月至7月,非法出售个人简历信息给郑某,违法所得3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卢某、王某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黄某、解某、郑某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五人刑事责任。

庭审丨个人简历售卖链条层层加价

出生于1982年的郑某曾在淘宝开店卖日用品,从2016年开始转而买卖个人信息。

郑某在庭审时供述称,其从解某处购买了十余万份智联招聘的个人信息,“一份是2.5至5元,看下载量,偏远地区的简历便宜点,一线城市的贵些,全国区域的就更贵些。”在淘宝出售时,郑某在每份简历的价格上加价1元至1.5元不等。

郑某称,解某自称上家是智联的内部人员,信息也是内部销售的。而据解某在庭审中的供述,他本人也只是“二道贩子”,涉案简历是其从黄某处购买的。

“区域的2元,一线城市3.5元,全国4元,我加五毛到一块给郑某,他支付宝给我钱。”解某在庭审中交代,他从黄某处购买了约10万份简历,均转卖给了郑某。

黄某手中的简历又从何处来呢?黄某自称此前从事互联网推广业,与智联招聘公司并无联系。黄某发现一些企业的会员名在网上公开,自己便尝试破解密码,最终取得了200多个账号。

在这个链条中还有“售后服务”。黄某卖给解某的账户中约有20%不能用,出现这种情况他便会退款给解某,再由解某退款给郑某。

智联员工协助造假 批量出售简历

2018年,郑某经朋友介绍结识了在智联招聘工作的卢某和王某,开始从二人处购买简历。“他们有便宜的套餐,一份简历4.5元,一个账号2800份简历。”郑某称。

但按照智联招聘的正常信息销售流程,企业需要与智联招聘签订正式合同,待审批生效后再以企业账号的形式获得信息。

卢某称,郑某自称是猎头公司的,需要大量简历。于是卢某通过公司内部获取了超过60个企业名称,还协助郑某用PS伪造虚假的企业营业执照蒙混过关。郑某将钱款转至卢某的个人微信或支付宝账户,再由卢某转至公司的银行账户。

当公诉人当庭询问其做法是否符合智联招聘制度要求时,卢某称,“领导跟我说客户给钱就行”。但他同时称自己并未从中获益。

而另一位智联招聘的销售员王某则称,其在一开始并不知道郑某营业执照的假的,“我到后来才知道是他PS的”。面对公诉人“你提供企业名称,郑某就提供营业执照”是否符合常理的疑问,王某称其未考虑太多。

判决|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情节严重

经过5月6日和7月5日两次开庭审理,2019年8月30日,朝阳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黄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窃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出售;解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卢某、王某身为智联招聘职员,将在履行职责或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非法出售给他人;被告人郑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长期通过多人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并利用互联网进行转卖。

法院认为,上述五人均属情节特别严重,触犯了刑法,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五人有期徒刑四至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至30万元不等,同时,追缴其违法所得的钱款。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赵加琪 实习生 于正心

责任编辑:赵桂金(EK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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