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18时许,绥德县学子大道豪聚天下小区门前路段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事故,肇事司机将一电动自行车撞倒后弃车逃逸。
案发后,绥德交管大队事故快处中心民警迅速出警,经初步勘察,现场遗留一辆牌号为陕J6Z***的白色小型轿车与一辆电动车自行车,轿车司机弃车逃逸。办案民警立即展开案件调查工作,通过勘察、走访、调取沿线监控,并在群众提供的线索下迅速锁定肇事嫌疑人冯某。冯某系延安人,长期在外打工。案发当晚民警打电话给冯某却无法接通。后经多方努力,于第二日联系到冯某,办案民警对肇事冯某耐心劝说,说明案件利害关系。最终迫于压力,冯某于4月16日16时许到绥德交管大队投案自首,该案成功告破。
经查,15日晚18时30分许,冯某驾驶陕J6Z***号小车,在聚天下小区门前路段行驶时与前方薛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冯某弃车逃逸,乘坐出租车连夜返回延安家中,后迫于警方压力,最终选择投案自首。
因肇事逃逸,冯某负本起事故全部责任,并被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