肩水金关汉简(73EJT3:57)
“居卢訾仓以邮行”木简
悬泉汉简(V92DXT1311④:8)
敦煌莫高窟第23窟《雨中耕作与起塔供养》
疏勒河上游玉门市昌马镇段(图片均为资料图)
水利作为农业命脉,是民生之本。从春秋战国到秦大一统时期,我国古代先民就修建了都江堰、郑国渠、灵渠等一系列水利工程。汉代官方同样重视水利的开发与建设,特别是汉武帝时期,水利开发在黄河流域以营建灌溉渠系为主,先后修建了六辅渠、白渠、龙首渠等。《汉书·沟洫志》载:“自是以后,用事者争言水利,朔方、西河、河西、酒泉皆引河及川谷以溉田。”
河西走廊作为汉武帝新开之地,为了满足大量戍边士卒和移民徙边百姓日常生活的需要,大规模的屯田活动与水利建设相辅而成,同时也为汉代河西地区的繁荣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穿渠与治渠活动
汉代在河西地区的农田水利开发取得了一定成效。《汉书·地理志》记载张掖郡觻得县有“千金渠,西至乐涫入泽中”;敦煌郡冥安县境内又有南籍端水(今疏勒河)“出南羌中,西北入其泽,溉民田”;敦煌郡龙勒县又有氐置水(今党河)“出南羌中,东北入泽,溉民田”。从出土汉简的记载来看,汉代河西地区已经有一定规模的穿渠和治渠活动。
如居延汉简记载“·谨案居延始元二年,戍田卒千五百人,为骍马田官穿泾渠。乃正月己酉,淮阳郡”。(编号303.15、编号513.17)记载了汉昭帝始元二年(公元前85年)正月朝廷从淮阳郡征调1500名戍田卒为居延骍马屯田地区开凿水渠之事,可见参与此次穿渠人数之多和工程规模之大。再如居延新简中有“发治渠卒”(EPT65:450)的记载,表明当时已经设有专门修治水渠的人员。此外,悬泉汉简中还有对汉代敦煌地区穿渠活动的记载:“民自穿渠,第二左渠、第二右内渠水门广六尺,袤十二里,上广五。”(Ⅱ90DXT0213③:4)这枚简的出土表明,汉代渠道的开浚既有官方组织进行,又有民间百姓自发的行为。简文中的“第二左渠、第二右内渠”是对水渠编号的名称;“水门”则是建于水渠之上用以调节水量的设施。进一步根据水门尺寸和沟渠长度换算可知,这条水渠的水门约合今1.4米,渠道长度约合今5000米,可以说颇具规模。
水官设置与水利管理
河西地区水资源较为紧缺,因此官方对于水资源的分配和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汉武帝时大司农的属官中有“都水官”,《续汉书·百官志》中也有“都水属官”。这些官吏都是汉代中央为统筹和管理地方郡国水资源而设置的,从而形成了一套自上而下较为完备的水利管理系统。敦煌和居延出土汉简中也留下了不少有关汉代河西地区水官设置和水利管理的记录。
如“都水官、都水守”为负责郡一级水利灌溉的官员,有“陂池灌溉,保守河渠”之责,都水官下还设有水长等。“平水使”的设置则是为了“平治水利”,也就是负责平均分配灌溉用水。“监渠佐史”可能是专门监督水渠修治事务的吏员。由于“监渠佐史”这一官职并不见于正史记载,学者李并成先生提出这一职官可能是为干旱绿洲地区特设的官员,主要负责监督河流渠道水利灌溉的顺畅运行。此外,因疏勒河在敦煌郡境内自东向西流淌,悬泉汉简中又有“西都水”和“东都水”的官职划分,并以此来作为掌管敦煌郡西部和东部地区水利事务的主管官吏。
水利建设与社会生活
自汉武帝在河西地区大规模屯田垦殖,河西地区水利设施也不断增加完善。凡屯田所在之处,必有水渠作为配套设施出现,水利的兴起和使用为农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从出土简牍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汉代河西地区水利建设与百姓日常生产生活之间的密切联系。
在肩水金关汉简中就保留下来了距今两千多年前汉代居延边塞农田灌溉的登记簿。“·居延延水本始四年泾渠延袤溉田簿〼”(73EJT3:57)这枚简是汉宣帝本始四年(公元前70年)居延地区灌溉农田的泾渠长度及灌溉范围的记录簿。表明汉代居延地区已经修建了一定规模的水利工程用于农田灌溉,还揭示出农业用水在河西地区作为稀缺资源往往由政府统筹管理和调配,以此来确保灌溉秩序和有效处理用水矛盾。
同样,悬泉汉简中也发现了有关水渠灌溉田亩的详细记载。“高渠田八顷五十一亩”(Ⅱ90DXT0113①:8)、“官渠田五十八顷卅二〼”(Ⅱ90DXT0113③:18)这两枚简牍,分别记录了敦煌郡“高渠”与“官渠”所灌溉的土地面积。这些记录不仅展现了汉代敦煌地区水利设施的广泛应用,也反映了水利灌溉在百姓日常农业生产中的重要地位。
“民自穿渠,第二左渠、第二右内渠水门广六尺,袤十二里,上广五。”(Ⅱ90DXT0213③:4)“续穿第一渠。东端袤二里百步,上广丈三尺二寸至三寸,丈二尺八寸,深二尺七寸至八尺。”(V92DXT1312③:17)这些以“第二左渠”“第二右内渠”“第一渠”命名的沟渠,显然是通过一定顺序进行排列的。学者高荣先生根据居延汉简中“第五渠”(EPT52:363)的记载,推测认为以“第一”“第二”“第五”命名的渠道为主干渠,而以“左”“右”“内”“外”命名的渠道为主渠道之支渠。
此外,河西地区水渠的日常维护和治理也是官府和戍卒的一项重要考课内容。“积百廿人治渠,往来百廿里,率人治一里。”(73EJT21:142)大意是说政府召集了一百二十人来治理长一百二十里的渠道,平均每人治理水渠一里。“治渠”就是对水渠的维护治理工作,通常为清理河道淤塞,保证渠道的正常灌溉和使用。
从甘肃出土汉简的记载可知,一般河渠治理在春秋两季,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永平七年正月甲申朔十八日辛丑/〼春秋治渠各一通出块粪三百桼〼/麦十石文华出块粪少一□以上/亩以上折胡麦十石文华田六亩”(敦煌汉简2418)此简为斯坦因第三次中亚考察时在敦煌所获,大致是说东汉明帝永平七年(公元64年)正月十八,政府组织有春秋两季各治渠一次的活动,并要求在治渠中清理出块粪三百七十余枚,而名叫“文华”的戍卒清理出的块粪并未达到规定要求,因此需要以胡麦作为折算补偿。无独有偶,敦煌悬泉置出土的《四时月令诏条》墙壁题记中同样有春秋两季治理河渠的规定。
季春月令:“·修利堤防。·谓[修筑]隄防,利其水道也,从正月尽夏。·道达沟渎。·谓□浚雍塞,开通水道也,从正月尽夏。”孟秋月令:“·[完隄]防,谨雍[塞]……·谓完坚隄□……[备秋水□……]”从《四时月令诏条》的内容来看,汉代官方要求季春时节(农历三月)“修利堤防、道达沟渎”。而制定这一举措的原因很可能是基于春季北方雨水逐渐增多,为了不使河道壅塞,需要在雨季来临之前疏通河道,以保证水流的畅通无阻;到了孟秋时节(农历七月)又因秋雨连绵,需要修缮完备堤防,防止洪涝灾害的发生,从而再次巩固堤防。这样的河渠治理策略,既体现了古代先民对自然规律的深刻认识,也彰显了政府“不违农时,敬天保民”的治理思想。
水利建设与经略西域
汉代在河西地区的水利建设,除用于农业开发外,还与经略西域紧密相关。特别是敦煌“郡当西域空道”,作为中原王朝与西域各国之间联系交往的必经之地。自汉武帝列置河西四郡以来,敦煌便一直作为通往“西北国”的重要门户。到了汉宣帝时期,由于乌孙内乱而引发的汉匈危机,致使中央朝廷派遣军队,屯驻敦煌。史载:“汉遣破羌将军辛武贤将兵万五千人至敦煌,遣使者案行表,穿卑鞮侯井以西,欲通渠转谷,积居庐仓以讨之。”意思是说朝廷派遣使者作考察标记,在卑鞮侯井以西的地区,引河水沟通渠道,以便通过水路运输粮食等物资,为接下来的军事行动做好充分的准备。
从悬泉汉简的记载中,同样可以得到相关印证。“甘露二年四月庚申朔丁丑,乐官令充敢言之:诏书以骑马助传马,送破羌将军、穿渠校尉、使者冯夫人。军吏远者至敦煌郡,军吏晨夜行,吏御逐马,前后不相及,马罢亟,或道弃,逐索未得,谨遣骑士张世等以物定逐各如牒。唯府告部、县官、旁郡,有得此马者,以与世等。敢言之。”(V92DXT1311④:82)这份汉宣帝甘露二年(公元前52年)四月十八日酒泉郡乐涫县令发出的一份通告,详细记录了破羌将军、穿渠校尉、冯夫人一行人在经过酒泉郡时的情景。乐涫县派出人马送迎,但由于随行人员日夜兼程,导致部分马匹因疲惫不堪而累死或迷失方向。于是乐涫县令发出通告,希望沿途各地都能予以配合,寻找丢失的马匹。简文中提到的破羌将军即辛武贤,冯夫人也就是出使西域的冯嫽,穿渠校尉即主管穿凿水渠,负责水利的官吏。结合《汉书·西域传》的记载,甘露元年(公元前53年)乌孙内乱后为防止乌就屠反叛,汉廷采取了“通渠转谷”的政治策略,利用漕渠在敦煌以西的居卢訾仓为前线战事预备充足粮草。
汉代河西地区的水利建设不仅满足了戍边士卒日常生产生活需要、促进了农业和人口的持续发展、维系了河西社会的繁荣与稳定,还完成了汉武帝“断匈奴右臂”的既定策略,保障着丝绸之路河西走廊沿线的平稳运行。尽管这些河流渠道历经数千年滚滚黄沙早已掩埋废弃,但在甘肃出土简牍为数不多的笔墨下,向我们诉说着那段辉煌的历史岁月和大汉王朝的往昔荣耀。(作者单位:甘肃简牍博物馆)(本文系2023年甘肃省宣传思想文化人才原创成果资助项目“简牍里的万千中国故事”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