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5月20日赖清德正式就职的日子越来越近,岛内政坛一系列诉讼案件的发展也越来越离谱,接连出现“三宗怪事”。
其一,在2024选举期间被舆论高度关注的台南正副议长贿选案,一审10名被告被判无罪;其二,身负数宗贪污案的陈水扁被传可能在5·20前被“特赦”;其三,致力于监督当局的中国国民党籍民意代表徐巧芯被台外事部门以涉嫌“泄密”提告。
徐巧芯为什么被告?按照台外事部门的说法,是因其对外公开了该部门送交立法机构的“密级文件”内容。
该文件涉及台外事部门援助乌克兰事宜。去年12月,台湾地区与捷克签订协议援乌,台方捐助1000万美元给捷克政府,分三年支付,其中三成医疗物资将向台湾厂商采购。但不是台当局采购后捐助,而是将钱先交给捷克,再由捷克从岛内采购。徐巧芯质疑该案涉及图利。
作为民意代表,徐巧芯监督台外事部门天经地义,且质询过程有理有据,台外事部门本应提出明确解释。然而,台外事部门却倒打一耙,宣称徐巧芯泄露“机密文件”,甚至直接提告,创下行政单位状告监督机构的恶例。
不过讽刺的是,台外事部门所称的“机密”,早在今年3月就被捷克外交部出版的《现代经济外交杂志》详细报道过。国民党籍民代马文君质疑,捷克早已公开的资讯,还被列成密件,有什么用?还提告民代?徐巧芯痛批,民进党当局一再遮遮掩掩,数度公然对台湾民众说谎,相当可耻。她反问,吴钊燮要去提告捷克杂志吗?
另外,有熟悉法律人士指出台外事部门提告的“门道”所在。若涉嫌泄密罪,本应该用“机密保护法”去告,若被判泄密,要关1年以上7年以下;而台外事部门却用台“刑法”第132条来告,刑期只有3年以下。
为何重的不告,要用轻的告?该人士指出,这是因为该部门清楚“重的告不成”。这个案子并没有用“机密保护法”核定机密,因为“机密保护法”规定隐瞒“违法”行为不可列为机密。
台当局所称的“机密”是按照台行政机构的一个文书规则,认定任何公务员签密就是密,解密期限自己写,该做法根本没有“法源”。台外事部门心虚理亏、恼羞成怒后,想用诉讼案件搅混一通。法界人士判断,“告得赢徐巧芯才有鬼”。
不过,这是按照常理得出的结论。问题是,在蔡当局“弥留之际”和赖当局上台之前,台湾司法还有常理和道理可言吗?台南议长受贿案就是“只要颜色对,有罪变无罪”的真实写照。
图片台南市议会中国国民党团要求邱、林辞职,议会改选,同时也将递状控告正副议长当选无效。
2023年1月,台南地检署指挥检调,大规模搜索台南市正副议长、跑票的原国民党籍3名议员,以及其他关系人的住处及服务处,前后有10人被检方提告,相关证据、证词确凿。但今年4月,该案多名被告及证人改变口供,台南地方法院以举证不足,一审判决10名被告全部无罪。
国民党台南市议会党团发言人蔡育辉透露,早在两个月前司法界就盛传赖清德若当选,为巩固本命区执政权,正副议长案就会没事过关。他表示,检调提出许多证据充分显示有对价关系,明显贿选,法官却不采信,相对于李全教(国民党籍)案,仅有薄弱证词就被羁押、判刑,法官完全“双标”,令人对台湾司法感到失望。
既然证据确凿可以翻供不认,那么有罪在身的陈水扁,当然也有可能违背主流民意被当局“特赦”。不过相比台南议长贿选案,陈水扁案情更加复杂。
有媒体人指出,陈水扁共涉及10件大案,其中两件被免诉或判无罪,有四案(龙潭购地案、陈敏薰买官收贿案、海角七亿案、二次“金改”元大贪污案)被判有罪,合并执行20年。陈水扁已入狱服刑6年,尚有刑期未服完。
此外,陈水扁还有四案(二次“金改”收贿洗钱案、教唆马永成林德训伪证案、卸任侵占机密公文案、陈敏薰买官洗钱案)因所谓“健康原因”处于停审状态。而即便蔡英文不考虑民意,强行“特赦”陈水扁,也只能解决其已被判刑的案件,而无法为其停审案件解套。
这对于任期仅剩10天的蔡英文而言,难度极高。不过也有分析指出,蔡临别炒作此话题是为了测试民意,给赖清德“解压”。蔡能否成功“特赦”陈水扁,不确定;但可以确定的是,陈水扁今后被“特赦”的可能性将持续升高。
即将卸任的蔡当局可谓史上机密最多的当局。台湾《中国时报》评论指出,从蔡英文自己的政大升等人事及论文资料,到疫情期间“高端”疫苗通过紧急使用授权的审查会议纪录、疫苗合约,以及农业部门的巴西鸡蛋采购案等,全是机密,现在连捷克杂志早就公开的资料,也骗大家是天大的机密。
机密变多,意味着监督变少,意味着民进党无法摊在社会大众面前的无耻操作越来越多。不幸的是,蔡英文8年来遮住的“机密”,如今将会因赖清德的接班,变得更加隐秘、更加敏感。连专职监督的民代都会被起诉提告,一般媒体和普通民众的境况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