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酗酒无故打骂侮辱妻子!这块“令牌”帮你向家暴说“不”……

家暴的受害者,

多为妇女和儿童。

生活中若遭遇家庭暴力

受害方应该怎么办?

遭受家暴的一方

一定要根据法律的规定,

采取向警方报案等必要的措施。

同时,

在提起离婚诉讼之前,

还可以先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勇敢对家暴说“”!

日前,福州长乐法院古槐法庭依法受理陈某(女)的申请,并依法向被申请人张某(男)发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书,裁定从即日起禁止张某对陈某实施殴打、威胁、辱骂,禁止张某骚扰、跟踪陈某及其相关近亲属。这是长乐法院发出的2020年首份人身保护令。

女子被丈夫刀架脖子

向法院起诉离婚并申请人身保护令

“法官,我要申请人身保护令,我的丈夫张某都拿刀威胁我了,很害怕。”今年6月底的一天,女子陈某走进长乐法院古槐法庭的立案大厅,递交了相关材料和一份特殊的申请书,请求法院对自己和家人安全给予保护。

陈某与张某2005年4月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感情尚可,可陈某逐渐发现郑某长期酗酒,人格偏激,不尊重她的人格,甚至经常无故打骂、侮辱她。因为难以忍受长期家庭暴力,陈某于今年1月搬回娘家居住。今年6月初,张某再次与陈某发生矛盾,并用刀架在陈某脖子上,威胁要伤害陈某,无奈之下陈某报了警。

法院同时向陈某所在的村委会、公安机关等单位送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请求协助执行。

其后,陈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并申请人身保护令。法官在对案情进行审查时,依职权向公安机关调取了询问笔录和执法记录仪视频资料,确认了张某曾经多次打骂、威胁陈某的事实,法官认定如不采取措施,陈某可能会再次遭受家庭暴力,遂于立案当天就作出上述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并将民事裁定书送达至张某

法院同时向陈某所在的村委会、公安机关等单位送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请求协助执行。

为确保该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实效,长乐法院同时向陈某所在的村委会、公安机关等单位送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请求协助执行,以保障陈某及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

法官:遭受家庭暴力时,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长期以来,长乐法院不断强化与公安、民政、司法行政、妇联、乡镇(街道)、村居等单位的沟通协作,健全联动机制,为涉家暴案件的妇女、老人、儿童受害人提供快速立案、快速审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一站式涉诉维权服务,司法高效赋能,努力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和安全感。

法官提醒,家庭暴力,不仅会给对方带来身心伤痛,给家庭带来不可逆转的损害,也在逾越道德红线和司法底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家庭成员在遭受家庭暴力时,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就本案而言,张某对陈某实施的暴力系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陈某有权依据上述法条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以保障其人身安全和正常生活秩序。情节严重的,家暴施加方也可能涉嫌故意伤害、虐待等犯罪,受到刑法严厉制裁。家暴受害方应在第一时间收集、固定相关证据,以便有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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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通过人身安全保护令对施暴人与被施暴人实施“物理隔离”,是国际通行的保护家暴受害者的民事强制措施。

2、哪些人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一是监护关系。

如: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的;被监护人是由福利机构进行监护的;老年人在近亲属或者其他与关系密切人监护的。

二是扶养关系。

如:依据遗赠扶养协议或者其他扶助协议产生的扶养关系。

三是寄养关系。

寄养安置孤儿、弃婴、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寄养家庭是未成年人生活成长的重要场所,应予以保护。

四是同居关系。

同居关系在实践中较为普遍,有的属婚前同居,有的出于多种因素不愿意办理结婚登记,许多甚至已经构成事实上的家庭关系。

上述几类人员均可成为申请人。

3、人身安全保护令有什么作用?

人民法院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一方面能够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人也就是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明确指引,使申请人知道被申请人不遵守人身安全保护令时,可以向法院寻求帮助;

另一方面,人民法院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能够对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被申请者,也就是家庭暴力加害人产生一定的震慑作用,使被申请人知道人身安全保护令不只是其和申请人之间的事情,而是有代表过国家公权力的人民法院在执行。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总之,法院对实施家暴者绝不姑息。

4、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除本人到法院申请外,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而且,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作者:福建法治报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张昇

编辑:洪梅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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