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关于在全国中小学进行繁体字识读教育的提案》,教育部日前在官网公开相关答复。教育部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学校教学应依法使用规范汉字。但在中小学经典阅读和书法教育中,会涉及繁体字教育有关内容。
我们可以从程序和实体两个层面来理解教育部的答复。就程序而言,使用、教授规范汉字(也就是现行的简体字)是法律已经确认的规定,教育部门有法律义务去执行法律规定。就实体部分而言,简化汉字是眼下最主要的文字信息载体,人们的工作学习生活都是跟简化汉字发生直接关联。因此,学习和使用简化汉字不但是法定的义务,而且是正常生活的必然选择。从以上两个层面,我们也就不难理解教育主管部门对“繁体字识读教育”的基本态度了。
尽管如此,我们还是要充分肯定相关提案的积极用意和现实针对性。传统文化的复兴,是我们都能够感受到的一个重要文化现象。在简化字推行之前,传统文化经典都是使用繁体汉字写成的,这一点自然毫无疑问。主张对青少年进行繁体字识读教育的人士,出发点自然是认识了繁体字有利于更好地学习掌握传统文化典籍。当然,除此之外,也有一些人士认为,简化汉字不如繁体汉字更为优雅达意。无论如何,于复兴传统文化而言,这种建议是有其正面价值的。
但是,我们也可以试着回答以下的问题:不认识繁体字,是否会影响大家学习传统文化经典?因为简体字是法定文字,所以目前所出版的绝大部分书籍都是简体字版本,其中自然包括传统文化经典。一个不认识繁体汉字的人,只要认识了简体字,那么他学习领会传统文化经典是毫无障碍的。而且,文字也仅仅是载体而已,简体字与繁体字所承载的文化含义并无任何区别。所以,那种希望学了繁体字再去学习传统文化经典的主张,在逻辑上是说不通的。
当然,研究经典那就是另一回事了。研究,一般来说是专业人士或者痴迷者的事业,跟一般大众不会发生太多联系。一个人如果能够到“研究”经典的层次,那么他自然会自行补上识读甚至书写繁体字这一课。一般的中小学生在阅读经典或学习传统书法的过程中,也有可能自行去尝试了解一些繁体字的知识。这些尝试和了解,都是自然而然、水到渠成的事情,没有必要去开设专门的课程。
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是相当沉重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还要开设专门的课程再学一门繁体字课程,真的是太不体恤孩子们了。也有人会说,我们只开课不考试不就行了吗?现实证明,这样的课跟不开也没有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