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50 - 1810,古典之风一甲子(一)

古典风格:音乐平衡美

这一次

但愿我们能明白

什么是古典音乐

这篇长文集中讨论以下几个问题:

古典音乐的风格指什么?

古典音乐与启蒙运动的关系?

为什么说莫扎特是古典主义的真实写照?

古典主义时代的歌剧与巴洛克歌剧的区别?

为什么说弦乐四重奏是音乐家的音乐?

古典风格:音乐平衡之美

所谓古典风格,其实代表着一套永恒的价值观,即秩序、平衡、和谐、克制、优雅和美丽。所以问题来了,为什么海顿、莫扎特、贝多芬,这三位人生大部分时光都在维也纳渡过的作曲家,在不超过40年(约1770年-1810年)的职业生涯里,就确立了古典主义音乐的概念呢?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 “古典”一词也是个历史术语,也代指一段相对具体的历史时期。古典音乐,这个说法最早出现于1830年,是历史学家与音乐理论家为标榜自己所处时代的浪漫主义音乐需与其区分,而创造出的一个分类。当时,人们认为浪漫主义音乐意味着脱离传统的个人主义,所以在回顾不久之前的音乐时,就将其视为浪漫主义的反面,即所谓正统音乐模式与惯例的巅峰。

实际上,在音乐史上与其他时期相比,这种出现于18世纪晚期的音乐风格其地位和稳定性方面都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只是后世理论家为了凸显自己所处时代的音乐更具“时代性”和“自我意识”,将其冠以“古典”之名而已。当然,这也变向促成了古典主义音乐拥有了延续至今的强大影响力。直到今天,依然有很多人认为西方音乐的历史就是朝着古典主义不断发展、完善的历史。也就是说,古典风格代表着一种完美的音乐典范,而贝多芬之后的近代音乐与其相比,要么墨守成规,要么离经叛道。

如今提起古典音乐风格,指的不仅是其核心的音乐流派,如:弦乐四重奏、独奏奏鸣曲、交响乐和协奏曲,还有独特的音乐语言,如和谐对称的旋律、清晰的音乐方向感与形式感。古典风格的关键在于音乐的平衡之美。这种平衡不仅包括某段旋律中乐句之间的协调配合,还包括将不同乐章融合在一起的整体平衡。也就是说,虽然人们通常认为古典音乐是一种非常正式且克制的形式;但实际上它并不排斥具有冲突性的组成元素,甚至可能具有高度戏剧化的成分,爆发出让听众难以预料的情感。

所以,古典音乐的核心要素并不是避免激烈冲突,而是实现所有组成元素之间的和谐统一。好比莫扎特的协奏曲,缓慢运动的旋律线条可能具有强烈的主观性和内省性,但终曲还是会回到一种大众轻松喜悦的感情上。即便中途出现某个和声会为音乐带来意想不到的转折,但从更大结构上看,整个乐曲终将回到熟悉领域。

简单迅速的记住年代并不难——1770年,贝多芬诞生;1810年,海顿去世的第二年,用这两个年份划分古典音乐高峰四十年似乎也说得通。但更重要的是,海顿和莫扎特作品中那种全新的创作风格是从1770年代开始出现;而1810年,贝多芬也结束他所谓“中期创作”,在这之后10年中,不仅自己的音乐风格发生巨变,新生代作曲家,如:韦伯(Carl Maria von Weber)、罗西尼、舒伯特等人,也已与青涩的自己告别,在一条完全不同的音乐道路上奋马扬鞭、渐行渐远了。

当然不可能将一种音乐风格在音乐史的年代表上刀削斧刻地框定下来。事实上,在巴赫逝世的那个年代(1750年前后),古典音乐风格就已经出现了。只是至少从象征意义上来讲,巴赫的去世(18世纪中叶)代表着巴洛克时代的终结,其就此让位于另一种截然不同的音乐。巴赫的儿子们(尤其是J.C.巴赫和C.P.E.巴赫)就是这种新风格的绝佳代表。这不仅代表了一个家族的代沟,也标志着宏观音乐历史的分野。

对更年轻的一代人来说,老旧的“巴洛克”既严肃又复杂,还缺乏吸引力,自然要被一种能带来即时愉悦和享受的音乐取代。当然,巴洛克风格仍然作为一种学术风格幸存下来,只是由于过于保守,只能得到音乐鉴赏家的钟爱。在影响深远的专著《试论键盘乐器的正确演奏法》(On the True Art of Keyboard Playing)中,C.P.E.巴赫将这两种音乐风格区分为学术风格和华丽风格。学术风格代表复杂、抽象和理性;华丽风格则以简单、直接的特点广受欢迎。

比较老巴赫的赋格曲和儿子(如J.C.巴赫)的简单奏鸣曲立刻就能听出两者区别。巴洛克音乐风格给人一种置身咖啡馆的烟火气息;而古典主义奏鸣曲则像在听一个人在进行一场津津乐道的演说。这是因为巴洛克音乐的风格特点就是对位法,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声音相互对抗,同时结构像一种不断循环的巨大圆弧,没有明显休止。与次匹配的早期华丽风格经典结构则由短小乐句加简单韵律组成,其主旋律通常在高音声部,如女高音、小提琴或键盘的高音域,作为伴奏的旋律则在低音声部,如简单的和弦、键盘低音域的琶音或弦乐四重奏等其他乐器。

古典音乐开头部分的乐句则一般具有对称性,这很容易听出来。在海顿、莫扎特几乎所有的作品中都能找到这样的例子:一段简单的音乐旋律似乎可以分为两部分,中间有一个清晰的隔断;第二部分以某种方式补全第一部分,像在自问自答。就相当于诗歌中的格律,即使歌词没有意义,也能对上韵脚(当然,乐句之间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押韵,只是它们能产生类似的效果)。这种对称,一方面源于重复的节奏模式;另一方面则因为简单的和声行进之间形成了对比,让人产生设问与回答的感觉。前半段乐句结束只是暂时休止,似乎必须接上回应的后半段乐句才能圆满。正如在诗歌中可以用无实际意义但押韵的音节来代表诗的格律,大多数古典乐章开头部分也可以按照特定节奏模式进行简化压缩。海顿的弦乐四重奏和莫扎特的钢琴奏鸣曲开头部分多有这种尝试。

编/茶茶斑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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