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政欣:巴以冲突或引发文化遗产灾难

巴以战火还在不断蔓延。巴以地区是世界三大宗教发祥地,拥有大量世界级的文化遗产,其中,以色列控制区内有9处遗址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巴勒斯坦控制区域内有4处被列为世界遗产名录。这些在人类文明史上极具重要价值的文化遗产能否免于战火破坏,需要国际社会高度关注,并尽快采取行动。

事实上,尽管巴以矛盾的根源极其复杂,但历史文化遗产纠纷一直是巴以冲突的众多导火索之一。此次哈马斯对以色列发动大规模武装袭击,哈马斯对外公布的一个理由是对以色列“亵渎”阿克萨清真寺的回应。阿克萨清真寺位于耶路撒冷老城,此地既是伊斯兰教也是犹太教的圣地,长期是巴以冲突的焦点之一。今年以来,围绕这一宗教圣地,以色列政府内部的极右翼势力不断进行挑衅,大批以色列极右翼分子曾闯入阿克萨清真寺。哈马斯将此次对以色列的军事袭击命名为“阿克萨洪水”,复仇特征明显。

目前,世界上保护文化遗产免受武装冲突破坏的主要国际条约是1954年5月14日各国在海牙外交大会通过的《关于发生武装冲突情况下保护文化财产的公约》(以下简称《1954年海牙公约》)以及《第一议定书》和1999年3月26日通过的《第二议定书》。《1954年海牙公约》要求缔约各方采取适当措施,保障和尊重本国及其他缔约方领土内的文化财产,避免其在发生武装冲突时遭到破坏、掠夺或损失。不过,公约允许缔约国在“军事迫切需要的情况下”放弃上述义务。换言之,如果存在迫在眉睫的军事需要,对文化财产的攻击是正当的,不会造成对公约的违反。由于公约对军事例外应如何适用缺乏详细规定或限制,这导致该例外常被滥用,公约的实际约束力受限。为弥补这一缺陷,公约《第二议定书》着重对该项例外进行修正,要求文化财产所起的作用必须已使其成为军事目标,且已无其他办法获得相同的军事优势,才可援引军事必要例外对文化财产采取敌对行动。

就巴以而言,目前巴勒斯坦已加入《1954年海牙公约》及两份议定书,以色列已加入《1954年海牙公约》及《第一议定书》,但尚未加入《第二议定书》,因此,《1954年海牙公约》及《第一议定书》在理论上应适用于巴以之间。然而,依据《1954年海牙公约》第18条第1款,该公约仅适用于国际性武装冲突的情形。换言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卷入武装冲突是《1954年海牙公约》适用的前提条件。因此,一个国家与另一个非国家主体进行的武装冲突是否应被定性为国际性武装冲突,存在较大争议。譬如,以色列于1982年入侵黎巴嫩,展开打击巴勒斯坦解放组织的军事行动。对于这场军事行动,以色列认为这并不是国际性武装冲突,因为这是它与巴解组织之间的冲突,而非它与黎巴嫩之间的冲突。按此逻辑,以色列更不会认可它与哈马斯之间的武装冲突是国际性武装冲突,因为哈马斯是被以色列认定的恐怖组织。因此,对于此次巴以冲突,《1954年海牙公约》及其《第一议定书》难以得到交战双方的遵守和适用。这一状况,令人担忧。国际条约如不能被交战双方尊重和遵守,此区域大量的文化遗产的安危自然无法得到保障,其可能引发的文化遗产灾难应尽早引起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

巴以冲突的爆发是复杂的历史、文化、宗教、经济和地缘政治元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固然难以短时间解决。但此区域地理面积狭小,世界级文化遗产集中,且在人类文明史上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价值,一旦遭到战火破坏,将产生无法弥补的重大损失。国际社会应团结一致,综合外交、政治和舆论手段敦促交战双方采取有力措施保护文化遗产,并在必要情况下提供国际协助与干预,确保此地区的文化遗产免受战火破坏,共同守护人类文化遗产。(作者是中国政法大学钱端升讲座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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