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劳动仲裁成为求职污点

e公司讯,前不久,广西一家企业在招聘公告中提出,“曾向原单位提出劳动仲裁的人员不予受理报名或录用”,引发热议。谨防劳动仲裁成为“求职污点”,一方面用人单位要树立正确的用人观念,别把劳动仲裁视为洪水猛兽,其实,劳动者有敢于维权的精神弥足珍贵,反映出一个员工应具有的现代法治思维;另一方面,劳动监察部门要时常过问企业的用工制度和行为,发现与劳动法和就业促进法规定相抵触的就要依法进行规制,进行“法律纠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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