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军:中国垃圾分类政策复制中的问题、原因和建议|第十届零废弃论坛

2023年12月15日,第十届零废弃论坛在北京圆满举办。本届论坛以“双碳目标下垃圾管理的长效机制和公众参与”为主题,由阿拉善SEE华北项目中心、天津市西青区零萌公益发展中心、北京市企业家环保基金会(SEE基金会)、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上海虹口绿色产业发展中心联合主办;万科公益基金会、北京自然之友公益基金会支持;上海静安区爱芬环保科技咨询服务中心、芜湖市生态环境保护志愿者协会、深圳市零废弃环保公益事业发展中心协办。

在主论坛上,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李长军副教授分享了中国垃圾分类政策复制中的问题、原因和建议。

以下为观点摘录:

垃圾分类政策推广中的相关问题

我国出台政策推动垃圾分类的历史分为几个阶段:(1)星星之火阶段。从2000年8个城市试点开始,以分出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为主,但基本没有持续下来。(2)百花齐放阶段。2012年到2019年,很多城市形成了有自己特色的方法或模式,主体也很不一样,社会组织、企业、政府都有,都在尝试能不能把这些模式运行下去;这期间上海逐渐形成干湿分类的模式。(3)一统阶段。到了2019年上海立法后效果很好,之后其他的城市陆陆续续复制上海政策,包括强调居民的投放主体责任、定时、定点、撤桶并点、桶边值守等,这基本上成为大部分城市从政策上固定下来的模式。

从2017年46个试点城市开始,到2019年推动这样的模式,很多城市有做得好的,也存在具有普遍性的问题。

一是盲目复制、丢失特色。当上海模式出来后,很多城市是把自己在百花齐放阶段的特色丢失了。问题在于,同样的种子在不同的土壤之下长出来东西是不一样的,地方治理模式、文化不一样的情况下,统一的模式无法带来同样的效果,很多城市还迷失了未来的方向。

二是急功近利。企图在短期之内使垃圾分类成功,很多没有基础的城市在短期几年之内全覆盖,考核标准定得太高,导致从主要官员、各个部门,到社区,都很疲惫。

三是政策效果参差不齐。各个城市立法条目大差不差,各个部门的职责,政策措施、方法的核心内容都没有什么变化,但在同样的城市、同样的区、同样的街道内,相邻的两个小区,效果都有可能天壤之别。

问题的原因:四方面偏差

在和城管部门、环卫处、各个企业、社会组织、社区主任、保洁员和居民的过程中,李长军老师发现是以下方面可能出现了偏差。

一是政策实施主体出现偏差:我国垃圾分类工作主要归城管部门或市容绿化部门负责。但由于垃圾分类执行中涉及到物业公司,而城管部门和物业的主管部门房管局是同级单位;当房管局配合城管局时,物业公司就能管起来,否则就会出现物业公司不配合的情况,很多工作就很难开展。只有各级政府主要领导都重视了,这种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才能够出现。另外,垃圾分类需要社区居委会深度参与,但很多城市实际靠区里或者街道购买第三方服务,而既没有给社区事权,也没有给其财权和人事权,让社区干更多的事,社区社区大概率不会配合。这就是执行主体出现偏差,没有形成多元体系,还是以城管和第三方的模式为主。

二是政策投入方向出现偏差:(1)很多地方相当一部分垃圾分类经费投在硬件设施上,例如厢房十几、二十万一个;忽视和弱化了宣教的作用。(2)雇佣外部督导人员,忽视了发挥社区志愿者的作用——社会影响、邻里关系、志愿服务精神的影响才是改变居民行为的关键,同时以社区志愿者为主,成本肯定比雇佣人员低得多。(3)后端对厨余设施投入缺乏,也严重影响居民前端分类的行为和意愿。

三是政策实施主要措施出现偏差:撤桶并点如何并?定时定点如何执行?厢房功能是给领导看的,还是给老百姓用的?宣教的形式是拉个横幅发个传单,还是说发动居民深度参与到整个流程?值守人员是雇佣人员,还是社区志愿者、党员?奖惩机制、执法、居民主体责任和厢房职守人员的职守内容是什么?这些措施是否出现偏差,其效果是很不一样的。做什么才让居民从内心认为垃圾分类可以成功,这是关键。

四是政策考核和配套出现偏差:考核的内容是什么?这关涉到压力是否能正确传导。是否有“不分类不收运”制度、二次分类兜底?这也很关键,因为会影响后端,也影响居民信心。

垃圾分类该怎么做?

李长军老师在复旦大学期间,曾有政府人员想要知道垃圾分类从微观的行为理论到宏观政策该怎么办,当时行为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学术研究是缺失的,于是李长军所在团队密切追踪上海垃圾分类实践开展研究,并从1.0版本发展到2.0版本。

研究发现:设施是很重要的,但只提供了基本条件,不能把大量经费投入到厢房,而忽视其他因素。垃圾分类的关键因素是什么?是人。不只是对人进行教育、引导,还要发挥人在垃圾分类动员中的作用

人的教育、引导怎么样体现?人的作用又怎么样体现?教育、引导要让居民相信能力和相信结果。相信能力,就是要教会人们如何去做,有什么样的技能,不能标准混乱,让人越来越糊涂。相信结果,就是要让人们对“这个事到底能不能成,成了之后有什么样的变化”有信心。因此,“看到垃圾分类之后被分门别类资源化利用”,实际上是很重要的。

那么如何提醒、影响居民?这就要发挥人的作用,尤其是通过社会影响和情感——社区邻居志愿者的提醒和和雇佣的外来人员的提醒,效果是不一样的。居民志愿者对这个社区是有情感的,做桶边值守不是要监督大家,而是要告诉大家垃圾分类是好事情,这是很重要的。

而且要让居民认识到不是别人在帮我们做,不是政府雇人在做,不是物业做,而是我们自己做,做分类也是为了自己,是对自己产生的垃圾负责,也是为了自己小区的环境越来越好。每个因素代表很多的政策,李长军老师团队开发出复旦16域法对具体因素都有测量方式。

在效果方面,主要通过社区称重得到捕获率、有效捕获率,能对应到参与率和正确率。实际上就是分别称量厨余桶和其他垃圾桶里的厨余垃圾和其他的垃圾,通过计算即可得出捕获率、有效捕获率。通过政策执行过程与政策实施的效果进行测量后,就能分析分类政策复制以及措施成败的的原因。

2019年立法后,李长军老师团队在万科基金会资助下做了立法后的评估,看立法的主要措施分别对应着16个域的哪些因素,发现设施的友好性、志愿者的作用,保洁员沟通能力、以及定时定点,是比较重要的。有些措施可能对某些因素有正面作用,但对另一些因素有负面作用。例如,定时制度对行动计划和定制等因素有正面作用,但对于便利性的负面作用比较明显。这就需要尽量发挥其正面影响,而限制其负面影响。

总之,垃圾分类进行到现在,各城市各部门应反思,这几年收获了什么,失去了什么;垃圾分类有什么样的优势和劣势,怎么样扬长避短;在新形势下如何往前走。

具体建议是:对实施主体、投入方向、具体措施等存在的问题尽快评估;在宣教、居民主体责任、志愿者体系、分类后的具体结果呈现(成功案例+后端资源化)、不分类不收运体系等进行整体设计,要让老百姓知道,他们的努力是有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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