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卡拉支付被罚406万元,涉及多项违法行为

9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发布多个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根据披露,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被处以警告并罚款406万元,时任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某,被处以警告并罚款15万元,时任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吴某被处以警告并罚款15万元。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违法行为包括,未落实真实、完整、可追溯和全流程一致性的要求;未严格落实商户实名制要求;未将商户资金结算至其同名银行结算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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