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绩效评估的发展历程

政府绩效评估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在西方始于二战前后,盛行于20世纪80 年代的美英等国,并在90年代得到较全面的发展。

一、启始阶段:

有关政府绩效评估的学术研究开始于二战时期间。20世纪20年代美国最早将绩效理念引人公共部门,1928年美国成立了市政标准委员会,开始进行政府绩效测量方法的探索。1938年,克莱伦斯•雷德和赫伯特•西 蒙合著的《市政工作衡量——行政管理评估标准的调查》标志着政府绩效评 估研究的开端。1973年,尼克松政府颁布了《联邦政府生产率测定方案》, 使政府绩效评估更加系统化和专业化。1976年,美国科罗拉多州通过了第一 个《日落法》,规定立法机关要定期审查各机构和方案,以消除或改造重叠的机构和效率低下的方案。到1981年,美国已经有36个州通过该项法律,政府绩效评估走上了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二、全面推行阶段:

20世纪80年代,西方国家开始全面推行政府绩效评估。 学者们力主放松规制,减少政府干预,采用管理企业的管理理念和方法,用企业家精神重造政府。这一阶段的典型代表是英国。英国从20世纪60年代 开始对政府生产力进行测定,到80年代在中央各部门进行了持续数年的大规模的“雷纳评审”,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绩效评估机制。1982年, 英国财政部颁发了《财务管理新方案》,要求政府各部门树立绩效意识,把经济、效率、效益分解为相应的绩效指标,标志着政府绩效评估的正式推行。 此后,梅杰政府和布莱尔政府相继进行一系列改革,进一步推动了英国公共部门绩效评估的发展。

三、鼎盛阶段:

20世纪90年代,政府绩效评估在西方各国达到鼎盛时期。 1993年,美国政府成立全国绩效审查委员会,目标在于降低政府开支、提高办事效率,并公布《从繁文缛节到以结果为本一创造一个动作更好花费更少的政府》的报告。随后公布的《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案》是政府绩敢评估达到高潮的标志。在英美的影响下,新西兰、荷兰、澳大利亚、加拿大、德国、 芬兰、瑞典等国也相继推行绩效评估的改革,如新西兰的“灵活绩效框架”、 澳大利亚的“财政管理改进计划”、加拿大的“公共服务改进计划”等,极 大地改善了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基于此,西方学者认为一个政府绩效评估的时代或“评估国”的概念已经到来。

现代意义上的政府绩效评估进入中国是在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政府绩效评估的发展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探索起步阶段

20世纪80年代初到90年代初,是绩效评估的探索起步阶段。其主要特点是粗放型的部门考评。当时的组织绩效还没有成为政府部门的行政理念, 对部门进行考评经常与当时的某项主要工作挂钩,没有固定的评估模式和指标,评估时间也很随意。主要的评估形式是大检查、大评比、专项调查等。

这一时期较有代表性的是实行目标责任制。80年代初开始,我国开始实 行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1982年劳动人事部下发了《关于建立国家行政 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的通知》,要求各级国家行政机关都要制定岗位责任制,并将岗位责任制与考核制度、奖惩制度及工资制度改革相结合。

二、逐步发展阶段

20世纪90年代初期到后期,是绩效评估的探索发展阶段。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加上国际经验的影响,许多地方政府为了配合当时的层层经济目标责任制,不断创新推行了不同形式的绩效评估。

这一时期主要评估方式为目标责任、社会服务承诺制、效能监察、效能 建设、行风评议等。许多省、市、自治区出台了开展目标管理工作的规范性 文件和方案,如北京市1991年发布了《党政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试行办法》, 四川省1992年发布了《四川省人民政府目标管理工作细则》。据不完全统计, 到1998年全国有23个省市区实行了各级机关目标管理。2000年以后,很多 地方根据新形势的变化,在实践中不断改革完善目标管理的方式和手段,如贵州省直机关以目标管理为载体将机关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福建省开展了机关效能建设;黑龙江省实行了新的机关工作责任制; 深圳市运用现代技术手段进行行政许可绩效测评等。

三、全面实施阶段

20世纪90年代末至今,是绩效评估的全面实施阶段。绩效评估作为一种有效的管理工具被大多数政府部门所接受,一些部门和地方政府开始探索绩效评估体系的构建,其特征是采用系统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对特定的评估对象进行定期评估。特别是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为政府绩效评估体系的构建提供了新的指导理念。响应“构建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价体系”的号召,各地纷 纷推出服务型政府评估指标、“绿色GDP”和“小康社会”评价指标等。原 国家人事部课题组提出了由3个一级指标、33个二级指标构成的比较系统的 “地方政府绩效评价指标体系”①。一些地方也开始探索由外部评估主体对政 府工作绩效进行评估的,“第三方”评价。

目前我国已经有2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设立了绩效管理或绩效评估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2010年中央纪委增设绩效管理监察室,负责组织开展政府绩效管理情况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査工作,指导协调各地区各 部门绩效管理监察工作。为加强对全国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综合指导和组织 协调,2011年3月10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建立以监察部为牵头部门的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监察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发改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审计署、统计局、法 制办等9个部门组成,监察部部长为召集人。以此为标志,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正式建立起来。6月10日,经国务院冋意,监察部印发了《关于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6月28日,政府绩 效管理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在京召开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动员会,选择北京 市、吉林省、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杭州 市、深圳市等8个地区进行地方政府及其部门绩效管理试点,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质检总局进行国务院机构绩效管理试点,发改委、环境保护部进行 节能减排专项工作绩效管理试点,财政部进行财政预算资金绩效管理试点, 为全面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探索积累经验。

不难看出,无论是西方发达国家,还是我们国家,都日益重视政府的绩效评估,涉及政府绩效评估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也日益广泛。我国政府绩效评估基本上走过了由单位自发评估到自觉评估、再到探索整个国家绩效管理的科学化评估体系建构的历程。因此,绩效管理对我们也越来越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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