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建设情况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20日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王前虎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紧紧围绕省委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部署安排,全面落实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全力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的决定,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持续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全面推进美丽江西建设,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迈出更大步伐。会议同意报告提出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政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五届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全会部署,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锚定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的战略部署,持续深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以“双碳”工作为引领,以全面绿色转型为主线,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完善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体制机制,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力巩固提升全国生态文明建设“优等生”地位,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