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终止 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销售业务的公告

经协商一致,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自2024年8月30日起终止与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民财富”)在基金销售业务上的合作,包括基金的认购、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等业务。

为维护基金投资者利益,通过中民财富购买并持有本公司旗下基金的投资者,请于2024年8月30日15:00前自行办理基金份额转托管或赎回业务。如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前未能将基金份额转托管或赎回,通过中民财富持有的存量份额将转至本公司直销平台。后续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办理基金份额查询等相关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00-8800

网站:www.jsfund.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7日

嘉实融享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2024年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8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根据《嘉实融享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收益分配频率每月不高于1次,基金管理人原则上至少在权益登记日前10个工作日暂停办理大额资金申购,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2)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2.45466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24.5466元;(3)本次实际分红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38.000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发布的《嘉实融享浮动净值型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暂停大额申购业务的公告》,自2019年8月22日起,本基金单个开放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的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如超过1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申请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

(3)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4)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申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5)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6)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24年8月27日、8月28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7)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销售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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