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坚决做好能源电力保供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用能限供不限民用,涨价不涨居民、农业,限电不拉闸,限气(天然气)不关阀。
图为电网工作人员正在进行设备维护。蓝旺 摄
今年以来,国际市场能源价格大幅上涨,国内电力、煤炭供需持续偏紧,多种因素导致近期一些地方出现拉闸限电,给正常经济运行和居民生活带来影响。
广西采取了一系列应对措施,如8月23日,广西发布节电通知,要求室内空调制冷模式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机关办公场所4层(含)以下楼层停止使用电梯等。【此前报道详情】
但受多重因素叠加影响,广西能源电力供需形势仍十分严峻。为确保第四季度及今冬明春生产生活正常安全用电,《通知》就做好广西能源电力保供工作进行了明确。
资料图:电网。陈翔 摄
用能限供不限民用,涨价不涨居民、农业
《通知》要求,坚决做到用能限供不限民用,用能涨价不涨居民、农业。限电不拉闸,限气(天然气)不关阀。杜绝因能耗“双控”限制煤电企业机组出力,纠正有的地方“一刀切”停产限产或“运动式”减碳,反对不作为、乱作为。电厂厂内存煤量不低于运行7天的需求。
发电用煤、居民用气中长期协议全覆盖。信用监管对煤炭、天然气中长期协议全覆盖。可中断用户规范管理全覆盖,做到用户知情、合同约定、动态修订、上报获准、实战演练、令到即用。持续强化输电线路、油气管网等能源输送设施保护、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保障能源安全稳定输送。
资料图。李超 摄
对公用煤电企业的电煤采购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通知》要求,充分挖掘区内煤炭资源开采能力,调整不合理的行政性限产措施,区内所有煤矿生产企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力争满负荷开采,确保不低于设计能力的80%。鼓励进口煤炭资源采购,支持煤电企业煤炭采购向海外产煤地延伸,实现产地直采。
鼓励煤电企业加大电煤采购力度,在第四季度及今冬明春保供期间,对公用煤电企业的电煤采购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并优先保证煤炭运输,确保煤炭及时运到电厂。
资料图。韩薇 摄
市场交易电价浮动范围有变
《通知》明确,针对煤电企业困难,广西实施阶段性税收缓缴政策,各金融机构对符合支持条件的火电企业、煤炭企业不得违规抽贷、断贷。
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市场交易价格浮动范围由现行的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扩大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
资料图。廖章利 摄
非紧急情况下杜绝拉闸限电
《通知》要求,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用能,合理控制“两高”产业规模。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空调、电梯、办公照明、办公设备等的节电管理。加强工商业用户科学有序用电管理,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加大节电节能技术改造力度。推动重点领域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在主要耗煤行业大力推进煤炭节约利用。
发电企业要严格按照调度下达的发电计划安排出力,不得少发,用电企业严格执行有序用电预案,不得超标用电,确保电力供需的实时平衡。电网公司对企业限电要严格履行提前告知程序,非紧急情况下杜绝拉闸限电。
《通知》明确,将能源电力保供工作列入区内能源企业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对区内能源企业因保供产生的重大亏损在年度考核时予以合理剔除。有关部门将对市场主体价格串通、哄抬价格、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电力企业、交易机构参与电力专场交易和结算电费,以及地方政府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等行为进行查处并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