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02777.HK)公告称,“19富力02”的增信措施出现变更。
公告显示,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在2019年5月9日发行了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简称“19富力02”,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4亿元,当前债券余额为4亿元;债券原为5年期,根据《关于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债券调整为4年期,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该笔债券在存续期前两年(2019年5月9日至2021年5月8日)票面利率为6.48%;存续期后2年(2021年5月9日至2023年5月8日)的票面利率为6.48%。
根据《关于召开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和《决议公告》,债务原先无担保,为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此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议案3:关于调整“19富力02”兑付方案及提供增信措施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为债券增加增信保障措施,将包头市品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股权(对应项目为包头富力尚悦居项目)用于债券的质押增信。
公告称,富力地产已将包头市品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股权(对应项目为包头富力尚悦居项目)用于本期债券的质押增信。包头市品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要业务为开发包头富力尚悦居项目,其中富力地产持有包头品富65%股权。富力地产表示,对上述增信措施发生变更的情况对该债券偿付无重大不利影响。
被担保主债权金额包括发行人应付的“19富力02”债券项下本金人民币4亿元及利息、违约金(如适用)等款项总额,担保范围涵盖“19富力02”债券项下发行人应付的本金、利息及因发行人违约(如有)而产生的应由发行人承担的罚息、赔偿款、违约金、手续费、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富力地产此前披露的2021年年报数据显示,2021年公司的合约销售总额为1202亿元,销售总建筑面积941万平方米,总营业额跌至762亿元,毛利亏损21.67亿元,公司所有者应占亏损164.69亿元,毛利率为13.9%,而2020年为25.2%,年度亏损163.53亿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约62.58亿元,受限制现金约148.45亿元。
富力地产在公告中表示,截至2021年末,富力地产的银行借款、境内债券、优先票据及其他借款(包括在预提费用及其他应付款者)总额为1371.71亿元,其中700亿元将于未来12个月内到期偿还,然而集团仅有现金总额(包括受限制现金)211.04亿元。集团无法按预定还款日期偿还若干银行及其他借款70.07亿元,在2021年12月31日之后,集团无法偿还自1月起及直至综合财务报表获批准当日止到期的若干银行及其他借款100.29亿元。因此,若干本金总额为298.83亿元的银行及其他借款已违约或交叉违约。此外,集团因各种原因遭多方起诉。该情况显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可能对集团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
截至午间收盘,富力地产报1.57港元/股,涨幅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