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风:爱一个人意味着什么?

张晓风(1941年- ),笔名有晓风、桑科、可叵,第三代散文家中的名家,1941年出生于浙江金华,江

张晓风(1941年- ),笔名有晓风、桑科、可叵,第三代散文家中的名家,1941年出生于浙江金华,江苏铜山人。八岁后赴台湾,毕业于台湾东吴大学,并曾执教于该校及香港浸会学院,现任台湾阳明医学院教授。

准备好的,怎么能叫做人生?

在中国,错误不见得是一件坏事,诗人愁予有首诗,题目就叫《错误》,末段那句“我达达的马蹄是美丽的错误”四十年来像一枝名笛,不知被多少嘴唇呜然吹响。

《三国志》里记载周瑜雅擅音律,即使酒后也仍然轻易可以辨出乐工的错误。当时民间有首歌谣唱道:“曲有误,周郎顾。”后世诗人多事,故意翻写了两句:“欲得周郎顾,时时误拂弦。”真是无限机趣,描述弹琴的女孩贪看周郎的眉目,故意多弹错几个音,害他频频回首,风流俊赏的周郎哪里料到自己竟中了弹琴素手甜蜜的机关。

再说《红楼梦》,女娲炼石补天,偏偏炼了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本来三万六千五百是个完整的数目,非常精准正确,可以刚刚补好残天。女娲既是神明,她心里其实是雪亮的,但她存心要让一向正确的自己错它一次,要把一向精明的手段错它一点。“正确”,只应是对工作的要求,“错误”,才是她乐于留给自己的一道难题,她要看看那块多余的石头,究竟会怎么样往返人世,出入虚实,并且历经情劫。

就是这一点点的谬错,于是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便有了一块顽石,而由于有了这块顽石,又牵出了日后的通灵宝玉。

整一部《红楼梦》,原来恰恰只是数学上三万六千五百分之一的差误而滑移出来的轨迹,并且逐步演化出一串荒唐幽渺的情节。世上的错误往往不美丽,而美丽又每每不错误,唯独运气好碰上“美丽的错误”才可以生发出歌哭交感的故事。

有人以为中国故事里往往缺少叛逆英雄。像宙斯,那样弑父自立的神明,像雅典娜,必须拿斧头砍开父亲脑袋自己才跳得出来的女神,在中国是不作兴有的。就算捣蛋精的哪吒太子,一旦与父亲冲突,也万不敢“叛逆”,他只能“剔骨剜肉”以还父母罢了。

中国的故事总是从一件小小的错误开端,诸如多炼了一块石头,失手打了一件琉璃盏,太早揭开坛子上有法力的封口。(关公因此早产,并且终生有一张胎儿似的红脸。)不是叛逆,是可以谅解的小过小犯,是失手,是大意,是一时兴起或一时失察。“叛逆”太强烈,那不是中国方式。

中国故事只有“错”,而“错”这个字既是“错误”之错也是“交错”之错,交错不是什么严重的事,只是两人或两事交互的作用——在人与人的盘根错节间就算是错也不怎么样。像百花之仙,待历经尘劫回来,依旧是仙,仍旧冰清玉洁馥馥郁郁,仍然像掌理军机令一样准确地依时开花。就算在受刑期间,那也是一场美丽的受罚,她们是人间女儿,兰心蕙质,生当大唐盛世,个个“纵其才而横其艳”,直令千古以下,回首乍望的我忍不住意飞神驰。

年轻,有许多好处,其中最足以傲视人者莫过于“有本钱去错”。年轻人犯错,你总得担待他三分。

那些小小的差误,那些无心的过失,都有如偏离大道以后的岔路。岔路亦自有其可观的风景,“曲径”似乎反而理直气壮地可以“通幽”。错有错着,生命和人世在其严厉的大制约和惨烈的大叛逆之外也何妨采中国式的小差错、小谬误或小小的不精确。让岔路可以是另一条大路的起点,容错误是中国式故事里急转直下的美丽情节。

所有的“我”,其实不都是一个名词吗?可是我们是复杂而又噜苏的人类,我们发明了形容词——只是我们在形容自己的时候却又忽然词穷。一个完完整整的人,岂是能用三言两语胡乱描绘的?

对我而言,做小人物并没什么不甘,却有一项悲哀,就是要不断地填表格,不断把自己纳入一张奇怪的方方正正的小纸片。你必须不厌其烦地告诉人家你是哪年生的,生在哪里,生日是哪一天(奇怪,我为什么要告诉他我的生日呢,他又不送我生日礼物),家在哪里,学历是什么,身份证号码几号,护照号码几号,几月几日在哪里签发的,公保证号码几号。好在我颇有先见之明,从第一天起就把身份证和护照号码等一概背得烂熟,以便有人要我填表时可以不经思索熟极而流。

然而,我一面填表,一面不免想“我”在哪里啊?我怎会在那张小小的表格里呢?我填的全是些不相干的资料啊!资料加起来的总和并不是我啊!

其实小人物填表固然可悲,大人物恐怕也不免此悲吧?一个刘彻,他的一生写上十部奇情小说也绰绰有余。但人一死,依照谥法,也只落一个汉武帝的“武”字,听起来,像是这人只会打仗似的。谥法用字历代虽不太同,但都是好字眼,像那个会说出“何不食肉糜?”的皇帝,死后也混到个“惠帝”的谥号。反正只要做了皇帝,便非“仁”即“圣”,非“文”即“武”,非“睿”即“神”……做皇帝做到这样,又有什么意思呢?长长的一生,最后只剩下一个字,冥冥中仿佛有一排小小的资料夹,把汉武帝跟梁武帝放在一个夹子里,把唐高宗和清高宗做成编类相同的资料卡。

悲伤啊,所有的“我”本来都是“我”,而别人却急着把你编号归类——就算是皇帝,也无非放进镂金刻玉的资料夹里去归类吧!

相较之下,那惹人訾议的武则天女皇就佻多了。她临死之时嘱人留下“无字碑”。以她当时身为母后的身份而言,还会没有当朝文人来谀墓吗?但她放弃了。年轻时,她用过一个名字来形容自己,那是“曌”(读作“照”),是太阳、月亮和晴空。但年老时,她不再需要任何名词,更不需要形容词。她只要简简单单地死去,像秋来喑哑萎落的一只夏蝉,不需要半句赘词来送终。她赢了,因为不在乎。

而茫茫大荒,漠漠今古,众生平凡的面目里,谁是我,我又复是谁呢?我们却是在乎的。

对我而言,爱一个人就是满心满意要跟他一起“过日子”,天地鸿蒙荒凉,我们不能妄想把自己扩充为六合八方的空间,只希望以彼此的火烬把属于两人的一世时间填满。

客居岁月,暮色里归来,看见有人当街亲热,竟也视若无睹,但每看到一对人手牵手提着一把青菜一条鱼从菜场走出来,一颗心就忍不住恻恻地痛了起来,一蔬一饭里的天长地久原是如此味永难言啊!相拥的那一对也许今晚就分手,但一鼎一镬里却有其朝朝暮暮的恩情啊!

爱一个人原来就只是在冰箱里为他留一只苹果,并且等他归来。

爱一个人就是在寒冷的夜里不断在他的杯子里斟上刚沸的热水。

爱一个人就是喜欢两人一起收尽桌上的残肴,并且听他在水槽里刷碗的音乐——事后再偷偷把他不曾洗干净的地方重洗一遍。

爱一个人就有权利霸道地说:“不要穿那件衣服,难看死了。穿这件,这是我新给你买的。”

爱一个人就是一本正经地催他去工作,却又忍不住躲在他身后想捣几次小小的蛋。

爱一个人就是在拨通电话时忽然不知道要说什么,才知道原来只是想听听那熟悉的声音,原来真正想拨通的,只是自己心底的一根弦。

爱一个人就是在他迟归时想上一千种坏可能,在想象中经历万般劫难,发誓等他回来要好好罚他,一旦见面却又什么都忘了。

爱一个人就是在众人暗骂:“讨厌!谁在咳嗽!”你却急道:“唉,唉,他这人就是记性坏啊,我该买一瓶川贝枇杷膏放在他的背包里的!”

爱一个人就是在他的头衔、地位、学历、经历、善行、劣迹之外,看出真正的他不过是个孩子——好孩子或坏孩子——所以疼了他。

也因此,爱一个人就喜欢听他儿时的故事,喜欢听他有几次大难不死,听他如何淘气惹厌,怎样善于玩弹珠或打“水漂漂”,爱一个人就是忍不住替他记住了许多往事。

爱一个人总会不厌其烦地问些或回答些傻问题,例如:“如果我老了,你还爱我吗?”“爱。”“我的牙都掉光了呢?”“我吻你的牙床!”

爱一个人便忍不住迷上那首《白发吟》:

亲爱,我年已渐老

白发如霜银光耀

唯你永是我爱人

永远美丽又温柔

……

爱一个人常是一串奇怪的矛盾,你会依他如父,却又怜他如子;尊他如兄,又复宠他如弟;想师事他,跟他学,却又想教导他,把他俘虏成自己的徒弟;亲他如友,又复气他如仇;希望成为他的女皇,他唯一的女主人,却又甘心做他的小丫鬟、小女奴。

爱一个人就是喜欢和他拥有现在,却又追忆着和他在一起的过去。喜欢听他说,那一年他怎样偷偷喜欢你,远远地凝望着你。爱一个人又总期望着未来,想到地老天荒的他年。

爱一个人便是小别时带走他的吻痕,如同一幅画,带着鉴赏者的朱印。

爱一个人,就不免生出共同的、霸占的欲望。想认识他的朋友,想了解他的事业,想知道他的梦。希望共有一张餐桌,愿意同用一双筷子,喜欢轮饮一杯茶,合穿一件衣,并且同衾共枕,奔赴一个命运,共寝一个墓穴。

也许还有更多更多可以说的,正如此刻,爱情对我的意义是终夜守在一盏灯旁,听车声退潮再复涨潮,看淡紫的天光愈来愈明亮,凝视两人共同凝视过的长窗外的水波,在矛盾的凄凉和欢喜里,在知足感恩和渴切不足里细细体会一条河的韵律,并且写一篇叫“爱情观”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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