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级银行获批筹建

3月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批复公告,同意筹建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简称“内蒙古农商银行”)。这意味着,我国将再添一家统一法人省级农商行。

批复指出,内蒙古农商银行筹建小组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筹建事宜,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接受内蒙古金融监管局的监督指导。筹建工作完成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内蒙古金融监管局提出开业申请。

2024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官网显示,内蒙古农商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93家内蒙古农信法人机构及其发起设立的26家区内村镇银行(以下合称“设改机构”)已于2024年8月3日在《内蒙古日报》联合发布公告,由前述120家涉改机构以新设合并方式组建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

2024年12月,上市公司蒙草生态发布关于处置参股金融机构股权的公告,对持有的包头农商银行全部股份以零元退股。公告还透露内蒙古农商银行预计将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设立登记。

内蒙古自治区农信社联合社于2005年8月正式成立,现有法人机构93家,其中农商银行37家、农村合作银行3家、统一法人社53家。截至2023年年末,内蒙古农信联社全区农信系统资产规模8418亿元,各项存款余额6721亿元,各项贷款余额4361亿元。

3月13日,内蒙古农商银行筹备组第二次会议召开,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长(提名)刘丰主持并讲话。刘丰表示,全系统必须把内蒙古农商银行筹建工作作为落实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的首要政治任务,盯住关键节点、盯住重难点任务,主动往前推、往实走,确保新机构如期挂牌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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