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未果,4男子先炸后毒致22万尾鱼死亡!法院判了……

为了吃三斤鱼,竟然毒死22万尾鱼?!

近日,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

公开开庭审理一宗

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钓鱼未果

4名男子先炸后毒

致22万余尾鱼死亡

经审理查明

2020年1月30日下午

被告人李某、周某某钓鱼未果

李某提议炸鱼或毒鱼

李某出资购买甲氰菊酯6瓶

邀约陈某某、杨某某携带爆竹

到遵义市湘江河支流洛江河龙潭沟

几人先用爆竹炸鱼未获

遂将6瓶甲氰菊酯全部倒入河流

等待数十分钟无鱼

李某又出资购买10瓶甲氰菊酯

全部倒入河流

数十分钟后

捕获10数尾总重约1.5千克鱼回家食用

当晚,河段大量死鱼漂浮

当地村民打捞数百斤

最大个体重约4千克

经鉴定,4人的行为

导致 2.2公里河段鱼类几近灭绝

河水、鳞片中检出甲氰菊酯成分

造成鱼类损失22万余尾!

法院: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案发后

4人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共同出资11.4万元

购买鱼苗22万尾在洛江河上游投放

制作长效宣传警示牌80块

印制宣传张贴画1700份

并支付鉴定费

法院认为

4人犯罪手段恶劣后果特别严重

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应当从重处罚

结合4名被告人犯罪后的补救措施

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缓刑二年

其余被告人各有期徒刑一年

缓刑一年六个月

4人当庭表示服判

并已履行了主要义务

网友:因小失大!

对于此事, 有网友表示

自己也遇到过类似情况

还有网友质疑

被毒死的鱼能否食用

对此,有网友解释称

甲氰菊酯对人的毒性较低

但直接在河道中使用

会对水生生物造成毁灭性打击

更多网友则表示 4人的行为无法理解

“有钱买毒药,没钱买鱼?”

“有买毒药和炸药的钱

买鱼吃不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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