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劳动仲裁秉公执法 群众感谢赠送锦旗
“非常感谢你们,是你们为我主持了公道,维护了我的权益,也感谢你们对我的关心、爱护和帮助……”。9月25日,邓某携带一面写着“秉公执法,仲裁为民”字样的锦旗,专程送到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表达对人社局工作人员的感激之情。
2023年8月,邓某向静宁县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就甘肃某公司劳动争议申请仲裁。邓某于2019年2月入职该公司,担任施工员、安全员岗位,2023年4月接到公司通知调岗去外地项目部上班。双方因薪资待遇存在争议纠纷,多次协商未果,邓某遂到静宁县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求助,希望通过劳动仲裁,帮助解决其劳动纠纷及经济赔偿问题。
接案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申请人开启“绿色通道”,本着“先调解、后裁决,调裁结合促和谐”的原则,及时与用工单位沟通,在开庭前及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未果后,通过公开开庭审理,依法作出裁决,解除了双方劳动关系,单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让劳动者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了赔偿。案件终结后,邓某特地向县人社局仲裁院送来锦旗,并表达真诚的谢意。
锦旗虽轻,但情意深重。“秉公执法,仲裁为民”凝结着当事人对县人社局仲裁工作的感激之情、感恩之心,彰显了仲裁院“仲裁为民、高效服务”的工作理念,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劳动争议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今年以来,静宁县人社局始终坚持“仲裁为民、高效服务”的工作理念,不断健全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机制,畅通仲裁“绿色通道”,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为劳动纠纷双方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全力维护了劳资双方合法权益,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截至目前,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已立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140起,涉案标底金额630万元,包括因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经济赔偿、工伤赔偿、确认劳动关系等类型案件,已处理结案130件,案件调解率92.9%以上,及时预防和化解了企业和职工之间的纠纷,有效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县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以为民服务为宗旨,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充分发挥调解仲裁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办案效能,为更好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周到优质的服务。
(静宁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