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黑龙江省高考录取具体日程安排
一、文史、理工类
分5个录取批次并按排列顺序录取
提前批录取的院校
7月10日—7月16日
(1)军队、公安、消防、司法本科院校、部分普通本科院校(专业),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设置2个梯度的院校志愿。招飞本科院校,空飞、海飞设置1个院校志愿,民飞设置2个梯度的院校志愿。录取时间:7月10日-12日,征集志愿录取时间:7月12日。
(2)公安专科院校(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设1个院校志愿。录取时间(含征集志愿录取时间):7月13日-14日。
(3)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本科专项计划(国家专项)录取的院校,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录取时间(含征集志愿录取时间):7月15日-16日。
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的院校
7月18日—7月28日
特殊类型招生: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院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的院校。设1个院校志愿。(只允许参加上述类型招生测试合格的考生填报。)录取时间:7月18日。
A段:重点本科院校及部分普通本科院校重点本科专业。设置10个平行的院校志愿。录取时间:7月17日-25日。其中7月17日进行平行志愿模拟信息交互,7月20日-22日投放电子档案及录取,7月23日-25日征集志愿录取。
B段:重点本科院校的定向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蒙语答卷考生对换招生、部分中外合作办学和有特殊要求的本科专业,以及地方重点院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设置1个院校志愿。录取时间:7月26日-28日,其中7月27-28日征集志愿录取。
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的院校
7月29日—8月8日
A段:普通本科院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招生的本科专业(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设置10个平行的院校志愿。录取时间:7月29日-8月5日。其中7月29日进行平行志愿模拟信息交互,7月30日-8月2日投放电子档案及录取,8月3日-8月5日征集志愿录取。
B段:普通本科院校的定向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蒙语答卷考生对换招生专业和有特殊要求的本科专业。设置1个院校志愿。录取时间:8月6日-8日,其中8月7日-8日征集志愿录取。
高职(专科)提前批录取的院校
8月15日—8月16日
公安、司法院校招生的专科专业和普通高校招生的航海类和有体检面试等特殊要求的专科专业。设置1个院校志愿。录取时间:8月15日-16日。其中8月16日征集志愿录取。
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的院校
8月17日—8月22日
A段:普通本科院校招生的专科专业和高职(专科)院校招生的专科专业,设置10个平行的院校志愿。录取时间:8月17日-22日。其中8月17日进行平行志愿模拟信息交互,8月18日-20日投放电子档案及录取,8月21日-22日征集志愿录取。
二、艺术类
分3个录取批次并按排列顺序录取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的院校
A段: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设置1个高校志愿。录取时间:7月6日-8日。
B段:原“211工程”和“985工程”院校以及经省招委会批准的使用艺术类校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设置1个高校志愿。录取时间:7月6日-8日。
艺术类本科批次录取院校
A段: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美术与设计学类、舞蹈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设置16个平行的高校志愿;音乐学类设置32个平行的高校志愿;书法学专业设置10个平行的院校志愿。录取时间:7月14日-18日,其中7月14日进行平行志愿模拟信息交互,7月17日-18日征集志愿录取。
B段:除艺术类本科批A段涵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或招生专业有特殊要求无法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设置2个梯度的院校志愿。录取时间:7月19日-23日,其中7月22-23日征集志愿录取。
艺术类高职(专科)录取批次的院校
A段: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专科专业。设置10个平行的院校志愿。录取时间:8月10日-14日,其中8月10日进行平行志愿模拟信息交互,8月13日-14日征集志愿录取。
B段:除艺术类高职(专科)批A段涵盖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外的艺术类专科专业。设置2个梯度的院校志愿。录取时间:8月15日-19日,其中8月18日-19日征集志愿录取。
三、体育类
分两个录取批次并按排列顺序录取
(1)体育类本科批次录取的院校。体育类本科批设置10个平行的高校志愿。录取时间:7月12日-17日,其中7月12日进行平行志愿模拟信息交互,7月16日-17日征集志愿录取。
(2)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的高校。体育类高职(专科)批设置10个平行的高校志愿。录取时间:8月9日-13日,其中8月9日进行平行志愿模拟信息交互,8月12日-13日征集志愿录取。
(注:具体填报及录取时间流程以《2021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公布为准)
【录取说明】
报考普通文史类和理工类的考生,以考生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作为排序成绩,按排序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位次。
如排序成绩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
编辑 | 赵博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