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蓝字关注,不迷路~
今日,巨人网络发布公告称拟购淘米集团72.81%股权,后者为《摩尔庄园》开发商。
巨人网络拟购淘米集团
巨人网络(002558.SZ)今日发布公告称,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淘米集团72.81%股权,后者企业价值估值为人民币15亿元。相关方已签署《投资意向书》,协议约定有3个月排他期。
据公司发布的关于签署《投资意向书》的公告显示,2021年10月15日,巨人网络与东证睿波(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简称“东证睿波”)签署《投资意向书》,拟以现金方式收购东证睿波或其关联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淘米集团72.81%权益。经双方初步沟通,淘米集团的企业价值估值为人民币15亿元,最终交易价格将根据尽职调查结果,由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
淘米集团是中国领先的家庭娱乐内容公司,其主要业务包括线上游戏、影视动画和品牌授权,依靠丰富多样的产品组合。
淘米打造了三个国产超级 IP:摩尔庄园、赛尔号和小花仙,实现真正的“影游互动”。具体来看,淘米集团先后开发运营数十款游戏产品,产品同时覆盖电脑、手机、网页等多个客户端,主要包括自主研发并由雷霆游戏代理运营的《摩尔庄园》手游,以及自主研发运营的《赛尔号》页游、《赛尔号》系列手游、《小花仙》页游、手游等。其中,《赛尔号》页游上线12年来运营情况仍然保持稳定,为淘米集团持续贡献收入;同时,2021年6月推出的自研产品《摩尔庄园》手游也表现不俗,上线后即进入国内iOS游戏畅销榜前三名,截至2021年9月30日,累计注册用户数超3,000万,达到较好的“破圈”效果,并有效增厚淘米集团的经营业绩。
影视动画方面,淘米集团已投拍《赛尔号》、《摩尔庄园》和《小花仙》系列电影共 9 部,累计票房收入约人民币 5 亿元;淘米集团累计制作播出动画片约 754 集,包括《摩尔庄园》、《赛尔号》和《小花仙》,播放平台覆盖国内 350 个省市电视台和主流新媒体平台。
公告显示,此次相关方签署的投资意向书为意向性协议,有3个月排他期。巨人网络将在拟议交易明确后,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征途》之后再无佳作 股价跌跌不休
不过,此番拟对热门游戏公司的收购并没有刺激股价。相反,今日公司股价不涨反跌,大跌超5%。事实上,公司股价近一年来一直较为疲软,持续走低。截至今日收盘,巨人网络报10.26元/股,股价较去年7月创下的阶段高点(23.35元/股)已经跌逾一半。而若把时间线拉到更长来看,巨人网络目前股价较历史高点(75.18元/股)已经跌去近9成。
疲软的股价表现,或与其经营状况有关。可以说,这些年来,在游戏研发上,巨人网络一直在吃老本。
自2005年推出《征途》这一现象级大作以及2016年推出“球球大作战”后,巨人网络几乎没能在推出其他主力产品纵观巨人网络财报,2019年巨人网络游戏版块收入70%来自于前五大游戏产品,而其中4款都是《征途》及其衍生品;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滑13.77%。今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再度同比下降15.29%,扣非净利润4.8亿元,这一水平与5年前的4.68亿元基本持平。
屋漏偏逢连夜雨,股价跌跌不休的同时,巨人网络也遭股东频频减持。
2020年4月,巨人网络股价跌至18元以下的时候,铼希投资减持3.16%的股份;2020年7月,弘毅投资宣布减持巨人网络1.27%股份,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同年9月,上海澎腾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中堇翊源也进行减持,减持比例合计1.3259%;2021年1月,鼎晖孚远、孚烨投资拟减持不超过2%的股份,此时巨人股价已跌至16元区间。同年8月,鼎晖孚远、孚烨投资宣布继续减持不超过2%的股价。日前,鼎辉再次减持巨人网络1%的股权,套现数亿。
回应史玉柱被告:该案件与上市公司无关
谈起巨人网络,离不开其董事长史玉柱。
史玉柱可谓是个传奇人物,曾负债2.5亿,后又靠“脑白金”东山再起,随后又靠巨人网络获百亿身家。
在史玉柱卖脑白金的时候,中外游戏公司靠出售点卡盈利,然而史玉柱的加入,成功的颠覆了这一模式。史玉柱放弃了玩家每个月几十块的点卡收费,将《征途》永久免费,然而却附加了大量与等级、装备相关的收费服务,而等级与装备也是玩家最看重的两个要素。
市场证明了史玉柱的高明。巨人网络在推出《征途》一年后便在美国纽交所上市(2015年,巨人网络从美股退市,并在2016年借壳世纪游轮登陆A股),而随后盛大、网易等企业的先后效仿,也证明了这一模式的成功。可以说《征途》成功将玩家们带上了一条“氪金”路,大量RMB玩家也开始出现。
不过,近日,史玉柱陷入一合同纠纷案。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将赵薇及其丈夫黄有龙、巨人网络集团董事长史玉柱三人告上法庭。10月9日新增的开庭公告显示,此案案由为保证合同纠纷,
将于2021年11月8日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公开资料显示,民生信托为泛海集团旗下投资机构,前身为中国旅游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0亿元,控股股东为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
对此,巨人网络在投资者互动平台上回应称,据了解,该案件与上市公司无关,亦不会对上市公司日常经营造成任何影响。公司会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就达到披露标准的内容及时履行相应的披露义务。
编辑:万健祎
版权声明
证券时报各平台所有原创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我社保留追究相关行为主体法律责任的权利。
转载与合作可联系证券时报小助理,微信ID:Securities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