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品,即情商

快递小哥是城里最忙的职人。

前几天遇到10楼邻居李先生,他抱着一堆盒子进电梯,腾不出手按开关,由我代劳了。他说今天家里没人,小哥都放在楼下大堂了。这些盒子全是太太的,有些新买的,有些是换货的,来来回回忙得不得了。

爱衣如名的10楼李太三天两头扫货,淘一堆实用价值并不高的衣饰。家里的衣帽间,李先生的衣服最多只占1/5空间,剩下4/5空间里,一半挂着她的每天通勤穿着的,一半塞着供她每日做白日梦的。

虽然李太日常只穿平底鞋和5厘米的低根鞋,可这并不妨碍她的鞋柜里收藏有数排10厘米以上尖细如锥的恨天高,只是为了或许有一天,她会需要它们。

李先生对太太的浪费也无可奈何。每次他们一起出去,他五分钟就能换好衣服,而她至少要磨蹭五十分钟,面对衣海举棋不定。从这件试到那件,还让李先生提意见。以前李先生总说这也美,那也靓,可久了她便不满先生的敷衍态度,命他说出美的理由。他就头大如斗。

如今在她试衣时,他打一小时网游,互不干涉。在他看来,那些衣服实在区别不大,哪怕太太穿粉红上衣搭配大红裤子,他也看不出有何不妥。

当然,觉醒的上海女人,其实都在抛弃又尖又细的恨天高,还有蕾丝。

最近看到一组权威财经媒体发布的数据,表明消费成熟度不同的城市在女装偏好上也存在显著差异:一线城市女性对半身裙、衬衫较为青睐,对雪纺衫、蕾丝衫和牛仔裤最不感冒。软妹子服饰和卫衣、冲锋衣等中性服饰也并不适合她们。

宋美龄有个勤奋的私人裁缝师,除了过年休息一天外,一年364天他几乎每天都在不停地为她赶制旗袍。

几乎每件新作完成之后,宋美龄都只是大略地看一眼,就命人拿到衣橱里妥善保管。在侍从们眼里,宋美龄的旗袍穿来穿去总那么几套,并不会频繁更换,也许她只是爱用纯欣赏的方式满足自己的梦。

看来没有几个女人能敌过衣服这一关。

旗袍同样是许多当代女子心中的梦。记得那年到米兰世博园的那天,当地气温35度,一队队肥瘦各异的中国旗袍女子们冒着酷暑在各场馆间旖旎穿梭,似闲逛,又像走秀。在中国馆,我邂逅了在官媒当记者的大学同窗。

同窗建议我穿上旗袍摆几个POSE,由她撰文摄影登报。我慌忙拒绝,那实在不是我的调性。

旗袍可能是包括我在内的绝大多数当代女性无法真正驾驭的服装,不管当事人多么陶醉期间,依旧充满违和感。旧时代的衣服必须搭配一脉相承的时代表情和风范,否则易沦为演出服。

闺蜜与我耳语:“她们如果穿日常装,都属于同龄人中非常好看的。为何一穿上旗袍,大多数人就变得怪怪的了呢?”我想大概是本色美感会在自然与刻意的互博中消耗掉大半吧。

《三十而已》里我最不欣赏的就是海漂柜姐王漫妮,尤其是她在高级餐厅与海王争吵,把他给她买的衣服一件件当众脱到只剩内衣的那一段,真是让人认定这女人既当不了绿茶,又当不了婊,活得真是拧巴。

这类婉约图钱的女人,都以为自己和别人不一样,终究做不了人间富贵花。

阶层是个过滤器,灰姑娘嫁王子是小概率事件,只具备美貌和欲望而不具备背后的资本与资源就想嫁入豪门,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老式女人的臆想。

在魔都,普通舱客人与商务舱贵宾的交集至多只是金风玉露一相逢。而上海女人则普遍有种天然的悟性和超脱,很少会以平民之心度豪门之腹,也不太会拿与大佬或顶流人物的交往作为拔高自己的谈资。

这座城市能让人见识到的人和事太多了,上海女人拥有最多的就是经验和前瞻力,这让她们身心波澜不惊。

其实即使嫁入豪门,上海女人也通透得很。我有个女友是个豪门阔太,衣食住行优越,但光鲜外立面下的背面也有着无人之地的沧桑。这几年她醉心编织,一条条披肩作品各具特色,巧夺天工。她说,女人床头有一副毛线针,有一本书,这辈子就不会看不开。

《东京女子图鉴》的女主绫从刚进城的女学生到都市傻白甜再到气质御姐,发型和衣品的演变也是个人风格之魂的发现与塑造过程。

这部剧可说是一部大都市职场女性的衣品成长史,在东京奋斗20年,女主绫实现了从一个日本18线小城镇的甜妞到GUCCI公关经理的转变。oversized的米色风衣配大牌吊脖连衣裙,似乎是绫驾驭都市感的第一个转折。

她的欲望构成了她的每个动机,外界的评判也决定着她自我价值体系的设立。她像打怪一样逐渐完成衣品和发型的升级。经历血洗了她的气质,骨髓里的不安分助推了高级美的形成,可见功夫就是时间。

上海职业女性的衣品,在中国向来是拔尖的。民国上海老照片里,职场女性或穿长旗袍配呢大衣或绒线衫温婉知性。眼镜、手表、自来水笔是必需品,有时到百货公司购物也喜欢在手中夹着数册书籍,苦心打造思想进步的知识女性形象;或发挥着性别感,不进步,不高冷,烫发、唇膏、高跟皮鞋、长丝袜、手包必不可少。她们皆有辨识度,各有各美,没有一张网红脸。

《滚滚红尘》中,没落大户人家小姐韶华在与能才初次相拥而舞时,用钩花桌布充当披肩,在他疼惜的注视中,敏感的她将桌布除下。他苦笑说:“韶华,你没有披肩,我没有灵魂。”她不在乎自己是否有披肩,因为她拥有完整的灵魂,因此能对他在颠沛浮沉的乱世中的无能为力随波逐流有深切的懂得,最终她将逃命的那一张船票交到他手中。她是一位职业作家。

如今上海35+职业女性的衣品,也是情商的集中体现。她们见过些世面也吃过些苦头了,能够将某种认知和提炼落实到生活具体之中。喜欢纪梵希小黑裙,不过穿优衣库牛仔裤也无妨,看财经杂志商业周刊,同时也刷小红书。她们涂大牌口红,穿基本款衬衫配风衣荡马路,一片秋叶落在身上时,有着难以量化的凛冽与性感。

她们不再紧张用力,她们的日子不仅有美容、健身和购物,不仅有柴米油盐、星辰大海、诗和远方,更有夯实的专业技术、价值观的力量和日臻完善的内在成长。

着装风格上,我是衬衫派和风衣党。

27年前的深秋黄昏,我在外滩看到一位中年先生,身材高挺,无框眼镜,撑黑色长伞。米色长风衣随着秋风翻飞,面色冷峻的从我身边擦过,自顾自沉稳而飞扬着。海关大楼的钟适时整点敲响。我一时间惊愕非常。惊愕于那风衣、穿风衣的男人与雨中的外滩是如此配搭。万里萍踪,人生况味,似乎皆在这一景一步中了。

这是对都会感觉的最佳阐释。对,是都会,而不仅仅是都市。于是之前想到风衣,会想到东京、巴黎和纽约(湿热的香港并不合适风衣,香港人把风衣叫风褛)。从那刻起,还能想到上海。

彼时刚念大学的我对风衣产生了强烈的好感。那段时期我看了《蒂凡尼的早餐》,记住了雨中拥吻时赫本穿的那件米色风衣,也看过《北非谍影》,亦正亦邪的亨弗莱·鲍嘉穿着风衣在停机坪上拥抱英格丽·褒曼,目送她远去的一段戏,成为心中不朽的爱情经典。

日剧中男女主人公的风衣细致内敛,亘于他们的内心和外表之间,多数时候将性情全都包裹住,仿佛要把人弹开很远,不过当被细节击中、音乐响起时,所有将爱未爱的情绪、将流未流的眼泪悉数释放,中规中矩的风衣立刻变得不羁和凌厉,实在是情感起承转合的好道具。

据说现代风衣起源于一战时的英国,著名面料商Burberry经反复试验,设计出堑壕战专用的防水薄大衣,面料采用他的专利产品华达呢,透气耐磨,防风挡雨,后被指定为英军的高级军服。

直至今天,Burberry风衣始终保留着最初的风格和版型,成为经典。有人说中统军统保密局最大的作用就是繁荣了谍战剧,其实也繁荣了经典款风衣在大众心中的普及。《潜伏》里,余则成让人见识了高雅得体、睿智潇洒的男人该有的审美,无论西装军装中山装衬衫马夹长衫甚至睡衣都能驾驭自如,做到人衣合一。而他撤退大陆前最后一夜的皮风衣配格子围巾造型,更让人发现一个相貌并不出众的男人原来可以如此英挺倜傥。

我有个友人,他半辈子深受《东京爱情故事》影响。除了夏天,其他三季他穿着各款风衣,去日本出差则四处寻找完治所穿的那款,也渴望找到莉香那般有萝莉外表和御姐情怀的女人。风衣找到了,可女人始终未果。

途中也有养眼女子,可稍一接触就明白她们没有穿风衣的气质。什么是穿风衣的气质呢?经过了岁月,我得出结论:爱一个人时能把自己全部交付出去,爱自己时能把自我全部包裹起来,有蹁跹,更有硬气。

前两年的莫兰迪色搭配似乎不香了,如今体制外流行多巴胺快乐穿衣法则,体制内则一改十年八年前的商务精英风,趋向厅局风,而中产则偏爱静奢风,棉麻风,从外放转为内收。它们都是优雅的,这优雅源于它彰显的阅历,可靠和人淡如菊。其实,无所谓什么风,能活在自己的氛围节奏温度里,人衣合一,才是真高级。

虽说疫情三年消费不同程度降级,不过最近我的女友和她的男闺蜜还是进行了一次长达5小时的购物。从梅龙镇到环贸,再到港汇。当然95%的时间是在女装店和化妆品店里游荡。而她的男闺蜜在这5小时里,仅仅出过一次手:一条灰色棉麻休闲长裤。某牌的最新款,无折扣。

她问他:难道没有其他东西让你动心吗?

他坚定地回答:不,我只需要一条灰色的长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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