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丁小芹卖假名牌包涉嫌诈欺 二审被判两年半

艺人丁小芹卖假名牌包涉嫌诈欺 二审被判两年半

10月19日,据台湾媒体报道,艺人丁小芹从5年前起陆续在拍卖网站贩卖假的名牌包,诈骗12名买家,一审依加重诈欺罪判囚3年6月,她公开道歉并求法官给她缓刑,二审认为5年内曾因另件诈欺案被判刑不符合规定,但考量她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并赔偿改判2年半,她提上诉被驳回。

丁小芹在2015年8月至10月间、2016年4月至5月间在拍卖网站平台刊登不实拍卖信息,让12位买家陷于错误,分别下标购买13次,并陆续完成汇款、每笔金额728台币(约人民币170元)至4万台币(约人民币9300元)不等,丁小芹因而诈得款项。

部分买家收到仿冒商标商品,部分买家只收到品名不符或新旧程度迥异之商品,部分买家未收到商品,各买家才知道受骗,而报警处理,新北地方法院将她依加重诈欺等罪判刑3年6月。

案经上诉,智慧财产法院考量丁小芹坦承犯罪,且没有与他人组织犯罪集团、多层次分工的情形,也没有诈取巨额款项,且事后积极努力,已与大多数被害人、商标权人达成和解,全额赔偿他们的损失。

合议庭指出,丁小芹在2019年9月24日召开记者会,公开向各被害人及商标权人致歉,向社会大众呼吁尊重智慧财产权之重要性,可以证明她已深知悔悟。

法官考量丁小芹诈得的财物价值,以及她需独力承担家计、现从事家具行兼职、时薪200台币(约47元人民币)、收入不稳定的经济状况,即使对她科以法定最低刑度,刑度仍然过重,有情轻法重的情形,减轻其刑后判刑2年6月,丁不服提上诉,法院认为不符合法律程式,判决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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