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滋食品苏州违法排污被罚 为奥利奥趣多多等关联方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9日讯 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网站日前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苏园环行罚字(2022)第031号)显示,亿滋食品(苏州)有限公司因排放的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浓度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被苏州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局罚款29.6万元。

2021年12月29日,苏州工业园区高贸区安环大队环境执法人员对亿滋食品(苏州)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司废水处理站正在运行,配套废气治理设施正在进行更换安装,处于关闭状态;同时对设施排口、废水总排口分别采集废水样品,样品经受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公司检测分析,设施排口排放的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浓度为594mg/L,废水总排口排放的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浓度为716mg/L,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于2022年1月7日立案。

经进一步调查发现,公司废水处理站配套废气处理设施为等离子除臭设施,2021年12月29日该司对该设施进行更换,由于与施工方沟通问题,在废水处理站处于运行状态下,便停运了原废气处理设施,开始动工。冬季期间,该司污水处理设施内污泥活性降低,加之池内未及时添加营养物质,导致污泥沉降效果降低,导致污水处理效果降低。

该公司已提交了整改方案:1、该司已对废水处理设施进行维护并添加新的活性污泥及营养物质,同时加强对该司废水处理站第三方运维单位的日常监管,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2、加强入厂施工人员身份识别和管理,避免出现因施工导致废气处理设施未与废水处理站同步运行情况。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苏州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局对公司废水处理站正在运行,但配套废气治理设施处于关闭状态的行为,罚款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对公司废水总排口排放的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浓度为716mg/L,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的行为,罚款人民币壹拾柒万陆仟元。综上,合计罚款人民币贰拾玖万陆仟元(29.6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亿滋中国的前身为卡夫食品中国,于1984年进入中。原卡夫食品公司(即“Kraft Foods Inc”)于2012年10月拆分为两家独立上市公司,面向北美的杂货业务沿用卡夫食品的名字,而面向全球市场的零食业务则有了新名字——亿滋国际。在中国2013年7月1日完成相关法律手续,正式更名为亿滋中国。亿滋中国旗下拥有奥利奥、趣多多、优冠、闲趣、王子、太平、乐之、怡口莲、荷氏、炫迈口香糖、麦斯威尔咖啡和菓珍等多个为中国消费者所熟知且喜爱的品牌。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亿滋食品(苏州)有限公司为MONDELEZ SINGAPORE SALES PTE.LTD.全资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规定: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三)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的;

(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

(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预处理,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不符合处理工艺要求的工业废水的。

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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