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吃3斤河鱼,几名男子花了11万,还被判刑了

为了吃三斤鱼,竟然毒死22万尾鱼?!

近日,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

公开开庭审理一宗

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钓鱼未果

4名男子先炸后毒

致22万余尾鱼死亡

经审理查明

2020年1月30日下午

被告人李某、周某某钓鱼未果

李某提议炸鱼或毒鱼

李某出资购买甲氰菊酯6瓶

邀约陈某某、杨某某携带爆竹

到遵义市湘江河支流洛江河龙潭沟

几人先用爆竹炸鱼未获

遂将6瓶甲氰菊酯全部倒入河流

等待数十分钟无鱼

李某又出资购买10瓶甲氰菊酯

全部倒入河流

数十分钟后

捕获10数尾总重约1.5千克鱼回家食用

当晚,河段大量死鱼漂浮

当地村民打捞数百斤

最大个体重约4千克

经鉴定,4人的行为

导致 2.2公里河段鱼类几近灭绝

河水、鳞片中检出甲氰菊酯成分

造成鱼类损失22万余尾!

法院: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案发后

4人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共同出资11.4万元

购买鱼苗22万尾在洛江河上游投放

制作长效宣传警示牌80块

印制宣传张贴画1700份

并支付鉴定费

法院认为

4人犯罪手段恶劣后果特别严重

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应当从重处罚

结合4名被告人犯罪后的补救措施

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缓刑二年

其余被告人各有期徒刑一年

缓刑一年六个月

4人当庭表示服判

并已履行了主要义务

网友:因小失大!

对于此事, 有网友表示

自己也遇到过类似情况

还有网友质疑

被毒死的鱼能否食用

对此,有网友解释称

甲氰菊酯对人的毒性较低

但直接在河道中使用

会对水生生物造成毁灭性打击

更多网友则表示 4人的行为无法理解

“有钱买毒药,没钱买鱼?”

“有买毒药和炸药的钱

买鱼吃不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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