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程丹
近段时间以来,金融领域“打虎”节奏十分密集,多位政府官员被带走接受调查,其中涉及发行审核环节的官员。可以看出,金融领域反腐力度不断加大,紧盯发行审核等重点领域的力度未减,彰显出中央清除金融领域“毒瘤”的决心。
金融产业涉及范围宽、领域多,易滋生腐败,且金融领域腐败具有隐蔽性强、专业性高、危害性大的特点。近年来,金融反腐继续重拳出击,揪出了不少金融体系的“大老虎”, 辞职、退休不再保平安;“窝案”、“串案”时有发生;被查人员不仅涉及大小金融机构,也深入到监管部门,从高级干部到从业人员,应查尽查。从严打击的震慑效应下,各种金融市场乱象得到有效整治,初步在金融系统领域形成了“不想腐”的自觉。
然而,要从根源上杜绝腐败的滋生,需要强化制度建设,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尤其在发行审核环节,要加强发行注册的权力监督制衡,做好业务监督与纪检监督、干部监督等相互衔接,大力推进透明审批、阳光用权,把IPO审核权限下放给交易所,选择权交给市场,监管目光聚焦信息披露的齐备性、一致性和可理解性,投资者对企业发展前景和投资价值作判断,引导交易所干部职工进一步树牢公权力意识,完善内部治理和监督制衡,并建立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审核注册机制。科创板和创业板在注册制改革方面的先行先试,就是对证券发行注册全业务链条公权力运行进行规范,接受全社会监督,防止审批寻租,让发审环节日渐清朗。这不仅是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根基,也是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的具体要求。
扎牢制度笼子的同时,惩治腐败的力度仍需加强。金融系统内的纪检监察部门,需加快完善稽查执法标准和流程,强化内外部监督联动,构建全链条的稽查执法监督制约体系,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实行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的常态化轮岗交流、公权力监督制衡等制度措施,加大问责力度。只有把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公权力的行使有迹可查、可追溯,才能从根源上消除腐败滋生蔓延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