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亿商标侵权案”没有结束, 王老吉和加多宝再续红罐之争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钛媒体快讯 | 7月2日消息:一份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定,将王老吉与加多宝的商标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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钛媒体快讯 | 7月2日消息:一份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定,将王老吉与加多宝的商标之战再度拉回到大众眼前。

7月1日,加多宝官方微信就王老吉商标侵权案发表官方声明。声明表示,该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就加多宝和广药集团“王老吉”商标侵权纠纷案裁定,撤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粤高法民三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以及本案发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

公告中指出,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书认定:一审判决采信的证据在内容与形式上均存在重大缺陷,不能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

加多宝就“王老吉商标侵权案”发布声明(来源加多宝官方微信号)

这起官司可以追溯到2014年5月。彼时,广药集团就加多宝侵犯该集团“王老吉”注册商标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广东加多宝赔偿自2010年5月2日始至2012年5月19日止因侵犯广药集团“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广药集团经济损失10亿元。

2018年7月,广东高院做出了一审判决。根据判决结果,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浙江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福建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杭州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14.41亿元。

就在一审判决下达当日,加多宝方面曾表示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将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7月1日晚间的,正是加多宝此前就一审判决上诉之后的结果。

在加多宝发声后,广药集团旗下王老吉大健康产业公司今日上午发布最新声明称,将全力做好案件重申的各项工作:

广东省高院一审判决加多宝公司赔偿广药集团14.4亿余元,后双方不服均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份裁定,该案件将发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发回重审并不意味着最终的判决。

据AI财经社报道,王老吉与加多宝的多年缠斗可概括为三个层面:红罐之争、商标之争与广告之争,中间又穿插了口水战和价格战。长年的官司缠斗,本身就会给两家正常经营的企业带来不少麻烦。

在一审判决后,加多宝成为损失更重的一方。坏消息接踵而来,2018年第二季度,加多宝的供应商中粮包装曾对其断供,前者包揽了加多宝包装罐90%的份额。停止断供后,加多宝的正常生产便受到了影响。据媒体报道,2018年8月,加多宝部分工厂停产,现金流中断,工人欠薪等事件。

2019年1月双方再次恢复合作。协议显示,中粮包装在2019年供应的罐体总量将达到加多宝全年产量的70%,这也解决了加多宝的燃眉之急。

当前,最高法院给出重审的结果,让这五年来“力不从心”的加多宝有了喘息机会。只是,重审又会将两家公司再度卷入旷日持久的官司里,他们能抽身应对吗?

(钛媒体编辑芦依综合自AI财经社、经济观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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