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宇踹伤“强奸”男子被拘:见义勇为是个技术活

案件:2月20日,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认为:赵宇踢伤“强奸”者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移送晋安区




案件:2月20日,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认为:赵宇踢伤“强奸”者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移送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那赵宇这一行为是不是见义勇为?一男一女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受伤男子的行为到底是否构成犯罪? 此前有“意见”认为:赵宇之所以踢伤男子,是因为赵宇是女子的“鸡头”“打手”。此外就是赵宇错误地介入了别人的感情纠葛,而且下手太狠。 对于这些关键问题,邓律师有什么看法?


YI语惊人(邓俊义律师):看了检方不起诉的决定书,可知,关于赵宇是女子鸡头、打手的说法是不存在的,他跟女子毫无关系。 那么问题集中在第二个问题了,赵宇是不是错误地介入两个男女之间的感情纠纷,是不是下手太狠? 我们先来回顾一个也是沸沸扬扬的案件: 有网友上传视频称,广东省中山市发生一起公交车上的强奸女性事件。在长度不到10秒的视频中,一女子冲向公交车门试图下车,却遭一男子强行拖拽至公交车座后排。其间女子大声惨叫,但周围乘客与司机并未伸以援手。 不过,事情随后迎来“反转”:先是视频上传者承认自己并非视频拍摄者,并向公众道歉,后有消息称,事情始发地不是广东中山,而是广西。最后,真正的事发地广西北流:(当事人)罗某荣(男、北流市人、20岁)与苏某某(女、北流市人、20岁)已共同生活多年,并于2016年育有一女。公交车上的一幕是因两人存在感情纠纷。涉事男子罗某荣已被行政拘留5日。 由一开始“公交车上的强奸”,到最终情侣之间的“感情纠纷”。打个比方,此时有人挺身而出,踢伤了男子,那他是见义勇为,还是犯法? 按照有些人(包括警方)的说法,人家是熟人之间“闹着玩”的事,你却上来一脚踢人致重伤,不是犯罪是什么? 正确的做法好像是: 第一,发现有人疑似强奸,于是你上前问:你们确定不是夫妻、情侣、熟人?确定不是闹别扭?最好发个微信,征求大家意见:这事该不该管,有无风险。 第二,掌握力度,不要防卫过当 。如果搏斗,须像武林高手一样,拿捏好处,精准打击。 其实,电光火石间,谁会想那么多?我认为,别说是熟人,就是夫妻,女人喊一声被强奸,都应出手。 不要把见义勇为整成一个技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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