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财眼|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等9项违规 江苏银行被罚773.6万元

凤凰网财经讯 2月10日,据央行披露的罚单显示,江苏银行因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等9项违规,被警告并罚773.6万元。

具体违规行为如下:

1.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2.违反流通人民币管理规定;

3.违反人民币反假有关规定;

4.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

5.违反国库科目设置和使用规定;

6.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7.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8.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9.对金融产品作出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时任江苏银行运营管理部账户支付团队团队经理门新彦因对江苏银行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5万元。

时任江苏银行消费金融与信用卡中心总经理杨巨人因对江苏银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被罚3.5万元。

时任江苏银行运营管理部总经理杨天德因对江苏银行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负有责任,被罚3.5万元。

时任江苏银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徐劲因对江苏银行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负有责任,被罚3.5万元。

上述反洗钱相关规定出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

第九条 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和实施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第十条 金融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能够反映每笔交易的数据信息、业务凭证、账簿等相关资料。

第十六条 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提交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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