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还需要反思的,是网络暴力的思维和行动方式。否则,“一届网友”受骗后,还会有“新的一届”跟上来
最近几年,揭发强奸和性骚扰成为常见的“网络热点”。很多时候,受害者都处在极为艰难的处境下,她们(大多数时候是女性)鼓起勇气说出事实,也有赖于网络上的大多数和她们站在一起,这种“众声谴责”会成为一种舆论压力,促使事件得到关注和解决。
但是,那个隐忧一直存在。强奸是极为秘密的犯罪,保存证据非常困难——这对双方都一样,也让被诬告成为可能。最近的“梁颖控诉罗冠军”事件,就让这种隐忧成为现实。当事人双方分别发了微博澄清,媒体也介入报道,让这起“创造强奸”在事实层面无比清晰。
从目前信息来看,事情原因简单,一对正常的情侣由于“没有处理好分手事宜”,梁颖在网上指控罗冠军强奸。由于其指控的细节非常可怕(或许不如此就不能引起网友关注),包括“罗冠军强奸迫使她确认恋人关系”“导致她怀孕和流产”,同时“罗冠军还嫖娼”“并且强奸了另一个女孩”。
这样严重的“揭发”,相当于刑事案件的报警和网络舆论的“总动员”。由于梁颖的指控,罗冠军遭遇到不少网友的强烈谴责、骚扰和人肉,在过去半年不得不三次搬家,自己已经“社会性死亡”(无法再在社会上立足),媒体也介入报道。
眼看着一桩强奸案的犯罪嫌疑人将受到惩罚,但是事件出现了反转。罗冠军聘请了律师,自己也准备在网上公开回应。但梁颖清空了自己的微博,并且公开道歉,称罗冠军并没有强奸自己。
最终两人握手言和,罗冠军方面表示放弃刑事控告,民事名誉侵权诉讼正常进行,还希望大家不要网暴梁颖及其代理律师,呼吁删除罗冠军与梁颖的所有个人隐私信息。而梁颖在道歉的同时,也表示会把网友全部打赏金额原路退还。
就事件本身来说,这样的结果其实算是“大事化了”。但不少网友不干了,他们把过去针对罗冠军的攻击,来了一个乾坤大挪移,开始攻击和谩骂梁颖。典型的比较文明的声音有两种,“道歉有用的话,要警察和法律干嘛”“你这样干,让以后真正的受害者怎么办?”而更多的谩骂涉及到人身攻击,有的脏词网站进行了屏蔽。
一些谩骂梁颖的人,和原来谩骂罗冠军的人语言特征非常像:使用侮辱语言,代表“大多数”,充满“互联网正义”,不去分辨基础事实真假。
梁颖在法律上的责任确需深究,她对罗冠军的“诬告”对后者造成了实质性伤害,这些伤害和补偿,或许会在民事诉讼中体现出来。情感的归情感,法律的归法律,每个人最终都会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承担责任。在梁颖之外,值得探讨的,还有被她成功动员的“网络舆论”本身。
有人认为“梁颖罗冠军事件”导致公共资源浪费,以后再有类似“受害者的揭发”,人们就不会太关注,他们搬出的理由,是小时候语文课本中“狼来了”的故事。
这种看法幼稚的地方在于,他们认为“罗冠军事件”的网暴参与者,还会是下一次热点的参与者;而这些人会长记性,从盲目跟风和“网络暴力”中汲取教训。他们忽略了“网络暴力”的内在结构。参与网络暴力的人,本身就是“匿名”(大多数网友都用化名发言,给自己一种逃脱责任的幻觉)发言、以发泄为主的情绪化。这种虚幻的正义感,通常会随着下一次热点的出现而自动转移。大多数时候,他们不会记得以前自己说过什么。如果有人像梁颖那样“创造故事”,有很大的概率还能成功。
如果网暴者能汲取教训,互联网早就是善良、公义和逻辑绝对主导了。在过去几年,已经发生过很多次这样的所谓“反转”。或许一个人“受骗”之后,减少了上网讨论的热情,但就整体上来说,“网络暴力”并没有减少,甚至愈演愈烈。
因而真正还需要反思的,是由“互联网正义”驱动的网络暴力的思维和行动方式。否则,“一届网友”受骗后,还会有“新的一届”跟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