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用地被征收,肯定会有相应的补偿,如果是经营场地被征收,那征收后的损失又应该获得怎样的补偿呢?下面这个例子或许可以给我们一些启示。
案件回顾:
老刘和儿子承包了村里150亩的土地用来养猪,老刘和小刘勤劳能干,养殖场的生意也做越好。于是在2005年合约到期后,老刘又和村里一下子签了15年的合约。
没想到的是,就在2015年的年底,某拆迁方的工作人员通知老刘,说这块地要用来建设商品房,要求老刘尽快的腾出土地。老刘心里肯定是一百个不愿意,这生意刚有起色,哪能说拆就拆?而且在看完补偿协议后老刘发现,补偿的金额远远不能弥补拆迁带来的损失,于是老刘更加坚定了不拆不搬的信念,而且拒绝在补偿协议上签字。
拆迁方对老刘“软磨硬泡”也没什么效果,于是趁老刘和儿子出门的时候,强行拆掉养殖场,老刘回到家发现,养殖场已经变成了一片废墟,那是又气又急,没有办法,只好找到律问问,希望律师能帮他讨个说法。
律问问了解情况后表示,在该案中老刘若想维权,可以从多个方面起诉拆迁方:
首先,拆迁方强拆的行为就属于违法行为。关于强拆,国家有严格的法律程序,而拆迁方却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趁当事人不在场时,偷拆了养殖场,其行为对当事人造成了相当大的损失。
其次,律师向相关单位申请公开征收文件,而相关单位的答复为“无相关征收文件”。国家规定,农用土地要盖商品房,需要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而这块土地没有相应的征收文件,拆迁方的行为是违法的。
律师提到的这些问题,都是拆迁方的痛点,于是拆迁方找到老刘,希望能将事情和平解决,经过协商,最终,老刘拿到了30多万的补偿款,相比刚开始的6万,翻了5倍还多。
在这里律问问告诉大家,如果您通过合法途径承包或者承租土地时,拆迁方也应提供相应的补偿,如果拆迁方提供的补偿不合理或拒绝提供补偿,甚至采用停水停电,强拆等行为强占老百姓的土地时,当事人应该立即拿起法律武器,在专业人士的帮助下,维护自己应得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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