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九派新闻特约评论员 济之
“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据报道,近日,云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刘洪建主持召开专题会议指出,要健全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严格落实校长、教师陪餐等制度,充分发挥膳食委员会作用,真正把“校园餐”办成放心餐、良心餐。
图源:新民周刊
此前,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长丰学校出现臭肉事件,家长愤怒不已:“你们有良心吗?自己来闻(肉臭不臭)”“整盆肉都是臭的,我看你们怎么炒给小孩子吃?”此后官方调查显示,涉事猪肉“因运输及存储不当导致变质变臭”,涉事企业没有从事餐饮服务的资质,涉事学校存在“以包代管”“一包了之”的问题。处理情况是,涉事校长和学校法定代表人被免职,区教育体育局局长、区教育体育局分管副局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副局长被停职检查。
“校园臭肉事件”已成为一起备受关注的公共事件,可反思之处颇多。比如,涉事企业名为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从名字看,干的是物业服务的营生,何以承包经营涉事学校的食堂?通报称,涉事学校对食堂承包经营企业的经营资质审查及管理不到位,学校校长未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未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从业人员培训不到位。
梳理过往教训可知,校园食品安全问题的常见起因有: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学校食堂承包经营管理不规范,校外集中供餐企业资格不合规,学校食堂、校外集中供餐企业食材供应有问题等。以学校管理为例,尽到安全主体责任,不是最基本的分内事吗?再以校外集中供餐企业资格为例,资格合规不是供餐的基本前提吗?
国家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精准的制度安排,但是就有一些学校和企业“看不见”。遏制校园食品安全问题无需出台新的制度,关键是把现有的制度落实好。有个细节是,涉事学校的一名学生家长陈女士(化名)告诉记者,该校也有陪餐制度,她小孩所在的班级是“老师都一起吃,饭菜都要端到教室,我问了(小孩),是班主任陪餐”。不过,所谓的陪餐是,“看老师看着学生把饭吃饭避免浪费,不是一起吃饭。”
早在5年前,教育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就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这种极易操作而又便于监督的制度设计,为何在一些学校没有落实到位?
官方通报称,切实落实学校领导陪餐制度,支持学生家长代表陪餐。刘洪建也指出,要严格落实校长、教师陪餐等制度,充分发挥膳食委员会作用。但愿陪餐制不再流于形式。如果校领导跟学生吃的不一样,他们自然就没有多大动力关注学生餐是否安全可靠。
“学校食品安全事关广大师生身心健康,事关社会稳定大局。”“校园餐”办成放心餐,并非高要求,而是最基本的操作,可是一些学校和经营企业连这都做不到,确实值得反思。说到底,涉事各个链条都要履行好该尽的责任,从校外供餐企业到食堂承包企业,从学校到监管部门等,都不能抛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