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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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窦啟玲女士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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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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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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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2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本公告所有数值保留四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彦彬、亓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