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九江交警
为贯彻落实《中共九江市委九江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打造长江经济带重要人才集聚高地的若干举措>的通知》 (九发〔2023〕6号)精神,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来九江就业创业,结合实际,现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对象
全职在九江工作的地市级领军及以上人才。
二、 申报条件
在九江新购(2022年7月5日及以后)首辆家用轿车。
三、 申报材料
1. 《九江市高层次人才购买首辆家用轿车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
2.申报对象身份证/社保卡;
3.申报对象九江人才电子卡(需先在赣服通“九江人才服务专区”进行人才认定);
4.申报对象车辆行驶证;
5.申报对象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
四、补贴标准
按照申报对象首辆家用轿车实际缴纳的车辆购置税金额予以补贴,不超过5万元。
五、 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按照属地原则(社会组织按审批层级,其他用人单位按财税受益地确认),用人单位通过赣服通“九江人才服务专区”对应所在地进行网上申报,并上传佐证资料。
(二)网上审核。成功提交后,流转至同级公安交管部门进行审核,审核时限为5个工作日。
(三)网上公示。审核完成后,在赣服通“九江人才服务专区”公示5天。
(四)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发放。原则上资金直接拨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及时发给申报对象。
六、 其他要求
凡发现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行为的,及时追回补贴资金并依法依规处理。同时,对负有责任的用人单位及申报对象,3年内不再受理其任何人才项目申报。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联系科室: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服务电话:0792—8537003)。2022年8月《关于印发<九江市高层次人才购车补贴发放办法(试行)>的通知》(九才字〔2022〕15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