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亲属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公司副总经理石聚领先生的儿子石家豪先生于2024年10月8日至11月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买卖公司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短线交易具体情况

石家豪先生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扣除佣金、印花税等相关费用后的净收益是372.82元。

目前,石家豪先生不再持有公司股票。

二、公司采取的处理措施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并及时核查相关情况,石聚领先生和石家豪先生亦积极配合、主动纠正。公司对本次事项的处理措施如下:

1、石聚领先生事先并不知晓石家豪先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也未曾向其透露有关公司未公开的内幕信息及经营情况或提供投资建议,因工作繁忙,对亲属买卖股票未能及时尽到提醒、督促义务;石家豪先生作为一名学生,并不了解股票买卖相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是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独立判断而作出的决定,不存在主观违规的情况,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谋求利益的情形。

石聚领先生及石家豪先生已深刻认识到本次事项的严重性,表示以后将进一步学习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石聚领先生及石家豪先生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

2、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石家豪先生本次短线交易所获收益应归公司所有,石家豪先生已将本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372.82元上交公司。

3、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对《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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